支联会联同社民连等成员于9月14日,发起由西区警署到中联办的“支持广东乌坎村民”游行后,支联会职员9月22日收到来自警务处处长信函,指游行中有32名集会人士从西区警署游行至中联办,由于该公众游行超过30人,而事前没有按《公安条例》第13条规定,提前7天通知警务处长,因此该游行是“未经批准集结”。

支联会发起“支持广东乌坎村民”游行
警方指,当日警务人员已在场发出口头警告,并再以信函方式提醒,无论主办任何公众集会或游行,都需遵守香港法例。
支联会副主席蔡耀昌形容警方的做法在过去绝无仅有,而支联会过去经常举办类似小规模的示威游行,人数一般约为20至30人,因此不会通知警方,对警方突然发警告信做法感到不解。他指人数一向难以预计,游行亦是和平畅顺,没有影响交通,直斥警方是“小题大做”。他指除非警方是想利用该条例威吓支联会,而达到政治目的,直言若警方认为支联会违法,“会直接起诉我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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