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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6平米公寓被指销售面积远大于产权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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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17时56分,@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官方微博发布关于侨城尚寓相关情况的通报。

微博内容称:接群众反映,侨城尚寓正在买卖的6平方米公寓,售价达88万元,实际销售面积远大于产权面积。我委南山管理局会同南山区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今天下午正在调查中,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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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8月份,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就曾对此有过复函。

复函称,该“鸽子笼”户型不属于住宅户型,与房产预售无关。

复函中提到:“某某尚寓于1999年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06年取得《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该建筑功能为公寓和办公。”2007年该楼盘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其中6到15层共169套公寓转让给陈某某等个人业主,同年办理二级转移登记。在这169套公寓中,有12套建筑面积在5.73到15.18平方米之间。目前,该楼盘被深圳市中执资本有限公司购买后重新装修,再向社会销售。那么这种房地产买卖行为即为市场三级转让行为,即俗称的二手房交易,与房地产预售无关。

同时,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南山管理局还在复函中提到,该栋建筑1到5层为办公,6到15层为公寓,不属于住宅。且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从未批准过类似“鸽子笼”住宅户型,在今后的规划审批中也将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确保住宅户型设计符合国家省市的建筑设计规定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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