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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有权把孩子送到“暴力”网戒中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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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7日,年仅16岁的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她将自己的母亲绑在家里的椅子上,以不给吃喝以及殴打的方式折磨了8天,最终导致其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

因为陈某是一名网瘾少年,所以网络上对于这则新闻配发的标题大多是“网瘾少年弑母”。如果你以这个标题在网络上搜索,就会发现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

而且,这些案例有着极为相似的脉络走向:少年上网成瘾——父母忧心焦虑——听到戒除网瘾的机构的宣传——将孩子强行的送往戒除网瘾的机构——孩子在这些机构内受到非人的待遇——孩子对家长产生极度的仇恨——悲剧发生。

其实,公众早已在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这些悲剧中认识到,孩子们在这些动辄以“电击”、“关禁闭”“殴打”作为“治疗手段”的机构中到底遭遇了什么,但他们仍会为这些亲手将孩子们送到戒除网瘾机构的父母们辩解:他们也是为了孩子好嘛,只是病急乱投医罢了。

但其实,真正的问题是:父母到底有没有权力让别人来伤害自己的孩子呢?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父母打孩子是一项固有的权力,如果孩子不听话,父母把孩子拉过来给揍一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而且这种权力不但可以自己行使,还可以让渡给他人。比如有的父母在把孩子送到学校的时候,往往还会跟老师特意嘱咐一句:孩子要是不听话,您狠狠的揍,没事的。

但,站在法律的角度上,真的没事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虽然父母给予了孩子生命,但只要这个孩子出生到了这个世界,他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一个拥有着自己权利的生命。

对于父母来说,他们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负有将他们抚养成人的义务,但在履行这项义务的同时,他们并没有伤害子女的权力,更没有让他人来伤害自己子女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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