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四年多的中石油系反腐风暴第一案如今有了结果。
9月27日上午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下称昆仑利用)原总经理陶玉春案在珠海市中级法院当庭宣判,陶玉春获有期徒刑23年,处罚750万元。陶玉春本人当庭表示尊重法庭判决,不予上诉。
陶玉春出生于1962年3月,是山东日照市人,曾在2002年担任深圳石油实业公司(中石油全资子公司)董事长,2008年9月起开始任中石油昆仑利用总经理,2012年3月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和滥用职权罪被调查。
陶玉春案滥用职权造成的涉案金额(包括贪污、受贿和为亲友非法牟利三部分)总共超过3亿元,他在第二次庭审时表示将全部退还涉案赃款。
昆仑利用成立于2008年9月,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在全国范围内从事天然气利用业务的专业化全资子公司。昆仑利用下设北京、山东和江西等34个分公司和山东中曼石油天然气公司、青岛中石油昆仑利用公司等62个全资、控股公司和项目部,总部及下属公司员工总数为3200多人。
同年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下称昆仑燃气)和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下称昆仑能源)先后成立。
从业务板块来看,昆仑燃气主营城市燃气项目,昆仑能源主要做LNG(液化天然气)相关业务,昆仑利用的重点则在液化石油气(CNG)及加气站业务。
据昆仑利用2011年6月发布的公告显示,当时昆仑利用拿到广西的省级以及各城市的天然气管网和城市燃气业务,很快将负责深圳市600万吨的LNG项目。
2012年3月,随着陶玉春被带走调查,昆仑利用被昆仑燃气收编,成为昆仑燃气的华南分公司,业务集中在城市燃气板块及压缩天然气业务。
去年12月28日,中石油将其所持有的昆仑燃气全部股权,以约148亿元转让给昆仑能源,昆仑能源成为中石油在天然气终端综合利用业务领域唯一的投融资主体和运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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