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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首富20年刑仅服4年 三厅官涉案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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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西司法厅原副厅长梁振林、广西监狱局原副局长曾爱东、广西监狱管理局原党委书记兼政委钟世范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接受审判。三人均为副厅级官员,且同涉广西前首富黎东明案。

黎东明控制的龙泉矿冶炼总厂拉甲、龙山两个矿井和选矿冶炼厂,职工2万多人,传言其身价十亿左右。其中龙泉矿冶总厂(固定资产4.5亿元),矿石运输车辆近200辆。黎东明已经以绝对的优势坐上了广西矿业的“头把交椅”。1996年,黎东明被评为中国“优秀企业家”和“全国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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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东明曾为白恩培的“座上宾” (图源:网络)

黎东明的矿企于2001年发生震惊全国的“7•17南丹特大透水事故”,造成矿井下81名矿工死亡,2002年他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但黎东明仅在监狱里服刑4年,非法保外就医并长期逍遥法外,此后他赴云南开矿,并成为云南巨富。 

据称,在云南时,黎东明与云南高官的关系不错,还曾是云南省委原书记白恩培的座上宾。白恩培落马前后,黎东明曾被叫去问话。

6月17日,最高检官网发布消息称,广西司法厅原副厅长梁振林(副厅级)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受贿、非法持有弹药被公诉。其中包括在审批黎东明保外就医过程中玩忽职守。梁振林当庭承认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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