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日前发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称今后5年将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人权问题上与联合国合作。有评论认为,中国政府发布该计划是为掩盖其恶劣人权纪录,但空头支票无法兑现。

图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法新社图片)
中国官媒新华网9月29日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该计划由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牵头编制,订立了今后5年中国在人权方面的目标。其中包括:全面保障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普遍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均等化水平;实现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有效保护产权;总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使发展机会更加公平,发展成果更加均等地惠及全民;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保障诉讼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健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畅通、创新渠道,促进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实现;充分保障各类特定群体权利。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消除性别歧视;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扶残助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人权教育,培育全社会尊重人权的文化。
北京人权活动人士胡佳认为,中国政府发布该计划是为掩盖其恶劣人权纪录,但空头支票无法兑现: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写给国际社会的一张空头支票,甚至不是给普通中国公民看的东西,是给国际社会去封嘴的,是给人看的一张遮羞布。完全没有任何形式的价值。谁去监督它执行?谁来评估它的执行?如果没执行,有什么反制措施?如果有人被中国政府侵害人权,有哪些救济的措施?是法律的,舆论的,还是国际外交压力的?这些东西根本没有,说它是空头支票都太抬举它了。人民没有参与的东西,由刽子手制订的东西,它有任何形式的价值吗?”
中国最新发布的《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称,今后5年,中国将认真履行已参加的人权条约,继续推进相关法律准备工作,为批准《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创造条件。胡佳对此评论说:
“1998年的时候中国政府就签署了这个公约,但是18年过去了,根本就没有批准。中国政府1个月的时间内就能立一部法律,像《反分裂国家法》之类的法律,或者出一个法律修正案,是非常快的。但是用18年的时间,一个孩子从出生到长大成人的时间,它都没有批准这个普世价值中最核心的东西。《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所有权利的基础。它连底线的东西都没做到,不存在跟国际接轨的问题。而且它还说要为批准这个公约积极创造条件。用得着你去积极创造吗?只要你不去侵犯,不束缚人民的手脚,不剥夺这些权利,就够了。只要你不要去乱作为就可以。”
根据该计划,中国将与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开展交流与合作,并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开展合作。认真答复特别机制来函。根据接待能力,邀请有关特别机制访华。
美国纽约非政府组织“中国人权”资深政策顾问高文谦对此评论说:
“实际上就在前不久,联合国赤贫和人权问题的专员访问中国,他的整个行程受到限制。他想见的人见不着,他想到哪儿去都有官方的那只手。结果使人权专员成了笼中鸟,根本接触不到中国人权状况的真实情况。”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称,中国将继续推荐中国专家竞聘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高文谦认为,这应该引起国际社会的警惕:
“等于它要扮演孙悟空,钻到铁扇公主肚子里兴风作浪。国际社会应对此高度关注和警觉。”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