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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袒护包庇”人社部贪腐副司长?

2016年8月底,中纪委陆续发布了国家部委专项巡视整改通报。公众看来,各部委的通报整改内容都以大局为重,客观朴实,结论严谨,坚持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唯独人社部“看点”多多,大大小小的“严格”处理违纪实例,给人以部党组严于律己,勇于暴露黑暗,公平正义的高大上形象。然而,事实真的如此吗? 

整改通告一经发布,多家媒体就发现蹊跷,陆续刊登文章,对该部副司长骗取住房补贴16.5万元的违法行为,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职,而两个月后官复原职迅速复出、并未受到法律制裁的处理方式大加质疑,引发网友关注及强烈愤慨,直顶人社部党组“秉公执法、铁面无私”的腰眼。

骗取国家住房补贴,数额较大的,已经符合“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这个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对这样严重违法违纪的人,人社部党组、纪检官员如此袒护包庇,如不是中央巡视组提出,此人至今仍官居高位,目前也不过是降级使用,未受到法律惩处。秘而不宣的黑案例是否就这一出?原因何在?

人社部部长兼任中组部副部长,权力之大不言而喻,管着不少省部级领导的乌纱帽。多年来,该部长将部里变成了“我的地盘我做主”私人领地。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独断专行、暗箱弄权、拉帮结派、排除异己,带病提拔现象屡见不鲜,不少“病入膏肓”的“重臣”至今依然堂而皇之的稳坐在领导岗位上。过往,这位部长大人也不忘谋私利,利用手中权力,没少为其子所在的华润集团摇旗呐喊利益输送。据称,其子因病去世后,为感谢部长的多年倾力相助,宋林在位的华润待以中央政治局委员礼遇,用专机将遗体送回北京。

对比另一位司长,只因此人在早前修建办公楼时,抵制了部长介绍的插足违规之事,且在公开场合违拗了该部长意愿,使部长颜面不佳,“不明事理、不识时务、不识抬举”,便记恨在心,伺机报复。对此人,按部领导授意,先调离权重岗位。

只可惜即便是部长,自己手中也直接没有惩治官员的权力,便玩起了借刀杀人之计。

去年初,恰逢该司一名平时工作鸡贼,不得烟儿抽的处长,以匿名举报自己作为经办人之一的所谓小金库诬陷检举信后,八月到任的耿文清如获至宝,借反腐杀人立威的机会来了,枉顾检举人“出卖同僚上级以求前程”的不良举报动机和大量捏造的不实事实,特别是此人亦是该事件的始作俑者和主要负责人之一,确得以平安着陆,使人真正懂了两句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人报仇从早到晚。

耿命纪检组严查,从 “裤裆下三路”办案开始,在没有确切核查事情真相、没有找当事人核实具体情况下,自认为抓了个权色交易的高官大案,不禁喜上眉梢,得意忘形,仓促利用自己以往在中纪委监察室工作的关系,以中纪委名义在去年九月将该司司长双规。在核查有误,仍然超越司法搞“反腐大跃进”,且先斩后奏,无法向中央交待、无法收场的尴尬状态下,只好罔顾事实,捏造强安贪污罪名将其双开。

“把一件本该约谈、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应该挺在前面的违纪案,操弄成了越俎代庖刑事案”,这是有良知的纪检办案人员语。给了纪检组长搞“反腐大跃进”、“杀鸡儆猴”展露厚黑的机会;给了部长徇私报复、清除异己的机会;给了纪检组某些口蜜腹剑、一肚子男盗女娼的办案人员,邀功请赏、害人博位的机会;给了阴损匿名检举小人借刀杀人、公报私仇的机会。一系列配套齐全、角色到位的搏命出镜,演绎了这出人社部反腐的宫廷戏。竟然把反腐搞成结党营私、公报私仇的苟利行为,实在为大众所不齿,是在给党中央抹黑,严厉惩处借反腐之名谋取私利进一步损害党的形象的恶腐,刻不容缓!

今年四月北京市二中院审判委员会核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动机是出于公心,但方式方法确有不妥,以司法论处最多只能属挪用公款,不构成严重犯罪。这可急坏了人社部部长和部纪委,岂能“自抽耳光”?随以本案系中央关注的案子为由,以组织名义并动用部领导个人关系,裹挟检法必须以贪污罪入刑,检法无奈九月底判其贪污罪名,如此为部纪检“超越党纪,妄断国法”私自定罪的被动局面解了套。这种旷日持久的打击报复,使受害人沦落到生不如死地“佳境”,而恶人恶权丝毫不用担心遭到法律的追究。在祖国首都朗朗乾坤,这种光天化日之下明火执仗地徇私枉法,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后顾之忧,还会有哪个“司法保护神”会坐失良机,不来个“借花献福、投桃报李”呢?!这一现象印证了中国青年报上的揭露司法内幕的重磅炸弹式的文章《一场被法外力量左右的审判》,法律界人士对此结论是,《凡是上层打招呼的案件:基本上全是冤案》。

熟悉中国司法内幕的人,对这个经过和事实不会有任何惊讶。因为,以组织名义指导检法办案、内部请示、上级先定后审,在中国司法审判中已经成了惯例,甚至已经是高于法定程序的“最主要的程序”。越是大案、敏感的案件,越会这样干。在法官眼里,对这样的现象若表现出震惊想法的,会被看成是只有幼儿园的智商:“连这样的常识都不懂”。从法律的公平正义而言,这样做并这样认为的法官,才是幼儿园的智商,才是“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麻木久了,就把恶习当成了真理。现实充分而残酷地向社会展示了这样一个事实:中国的所谓开庭公开审判是一种虚假的表演,在法庭上的法官只是按写好的剧本在演戏,他们是不能说错一句台词的。

这位司长在十八大前,为了小集体利益,做了当时社会风气下许多部委都做了的事,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人,身在泥沼中,谁能脱腥浑?部内46个单位也有同类问题,而且更加严重,数额巨大的不在少数,人社部部长和纪检关起门来搞双重标准,秘不示人,高举轻放,“罚酒三杯”了事。众所周知,该类问题成因是在当时社会大环境中造成的,属于“皇帝官员都有份”的普遍问题。这种由体制机制造成的问题,该由国家从制度层面来检讨解决。

对待两位司长及部内不同部门单位的双重处理方式,外人看貌似公平,实则暗箱作业,徇私枉法,丢出犯错误的小芝麻重判重罚,以图瞒天过海、李代桃僵,保住真违法的大西瓜,使“自己人”免责脱罚。

一个驻部监察组长的到任,都要靠杀人立威,祭坛上必须有一个个牺牲品,各位看官,落笔到此不禁一阵悸颤,我们仍就存活在中世纪?晚晴刘鹗《老残游记》笔下的玉贤、刚弼、张宫保・・・・・・鲜活亮相在当下的舞台,不过是顶戴花翎大辫子,被西服革履麦克风所潮替,台下义和团式的普罗大众,依然在用蘸着人血的馒头,慰籍着空虚的灵魂。

如果一个部委自身常抓不懈的反腐倡廉工作,都能被操弄成一场场宫廷权斗,角色转换的戏剧,保有一块秘不示人的黑箱作业规则,热衷于律法之外的游戏,那么依法治国只能是美丽的梦想。如果似人社部部长及纪委一干人这样的干部握权当道,习主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的选人用人要求只能是水中月、镜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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