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旺角暴乱水樽掷警 热血公民成员判监

旺角今年初的暴乱事件,热血公民成员陈柏洋向警员投掷水樽,事后被控袭警和拒捕2罪,他周四(6日)被裁定2罪罪名成立,判入狱9个月,他申请保释上诉被拒。

裁判官苏维德指出,被告2次向警员掟水樽,视警员为活靶,肆意攻击、目无法纪,犹如暴徒一样,如果轻判会令情况恶化失控,影响警员的人身安全,故需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

30岁的被告陈柏洋报称任职侍应,控罪指他于今年2月9日,在弥敦道和奶路臣街交界袭击警员,以及在弥敦道拒捕。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