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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银行经理地铁内屡伸狼爪 判监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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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林启山(38岁,译音)在地铁上非礼2名女子,判坐牢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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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银行经理色胆包天,列车上屡伸狼爪,一女郎路见不平,拍下色狼照,最终让他绳之于法。

38岁男子涉嫌在地铁非礼,遭受害女郎上网踢爆,引起另一受害者关注,并鼓起勇气报警。

其中一起非礼案发生于去年12月30日早上8时20分左右,地点是三巴旺地铁站朝往滨海湾站的列车上。

被告是38岁的前高级银行经理林启山,他被控非礼两名女郎等三项控状,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和27岁受害女郎事发时同在三巴旺地铁站上车,女郎身穿灰色长裙站在车厢中间,被告刻意站到女郎身后。

接下来的20分钟内,列车在行驶途中,被告故意用左手触摸女郎的臀部数次,举动被旁边的30岁女搭客目睹,后者悄悄用手机将被告的样貌及非礼行为拍下。

被告之后在碧山站下车,女搭客事后将被告的照片放上网,并贴文揭发对方的非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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