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三年多,你一定听过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八项规定、打虎拍蝇、纪在法前、四种形态。热词见证,全面从严治党,步伐坚定。
还有一个关键词别忘了:标本兼治。从巡视工作条例,到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制度建设的脚步一刻不停。这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又和大家见面啦。
党中央对问责可是动真格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几个问题来了解一下吧:
问责问责,谁来问?问的谁?
党的问责工作,当然由各级党组织开展。问的对象涵盖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一旦失职失责,就要被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再说说,出了哪些问题,就要被问责?
党的领导弱化,要问责。比如,本地区本部门出了重大问题,处置中领导不力,给党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失。
党的建设缺失,要问责。比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搞变通、打折扣,作风建设流于形式。中央巡视组在巡视中发现,一些国有企业和金融单位的“四风”问题屡禁不止,顶风违纪搞公款吃喝、豪华装修、违规打高尔夫球……奢靡享乐,不亦乐乎。
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要问责。比如党内监督乏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了问题竟然也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造成严重后果。
维护党的纪律不力,要问责。比如,有的地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严重,有的热衷于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党委、纪委却坐视不管,造成了恶劣影响。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要问责。比如,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得不到有效遏制,有些地方甚至发生系统性、塌方式腐败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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