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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奇艺登台有争议 台官员:与优步情况类似

大陆影音串流龙头、OTT业者爱奇艺在台湾申请落地许可,但台文化部不赞同。经济部表示,爱奇艺在台属资讯服务或影视产业经营仍须认定,和优步(UBER)面临的争议类似,后续仍待投资审议委员会讨论决议。

原本诉求“开站不落地”的爱奇艺,于2016年3月29日正式登陆台湾,因未在台设立分公司,在适法性与管理上游走灰色地带,引发争议,相隔半年,爱奇艺最后选择在台申请落地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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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奇艺能否顺利在台湾落地?经济部部长李世光指结果要等投审会的决议(图源:)

台经济部投审会发文给主管机关文化部、大陆委员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征询意见,但文化部长郑丽君于13日表示,目前电影电视影音串流服务是列为陆资不能许可的项目。

台经济部部长李世光13日出席经济部业务会报前,曾接受媒体访问时表示,投审会设计结构是委员制,且来自于各部会,此案在 9月份时就送出首次意见,现在持续送第二次意见,包括有国安局、文化部、工业局等多个单位,此为标准作业程序。

李世光认为,郑丽君提出的意见会直接反映在投审会结构里,由于文化部为主管单位,会有很大影响,但投审会也会考虑和综整各部会意见,最后要由投审会委员会决议,才会知道结果。

投审会执行秘书张铭斌说明,10月初已将爱奇艺的相关文件送给文化部、 NCC及陆委会等相关单位审核,目前还未收到文化部意见,仍须待收到正式公文再做处理,目前时程还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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