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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启动系统化司法改革打击司法腐败

据报道,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18日至19日在长春召开。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改革的信心与决心,知难而进,坚定不移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开展。与此同时,媒体接连曝光的两起监狱腐败丑闻,更加引发了人们对司法改革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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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评论认为,在学界经院的案头,司法改革多指检察改革与审判改革。媒体聚焦的司改议题,也多为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等等。但在官方划定的司改范围中,从公安改革到执行改革,都被囊括在内。这样的选择,并不是要颠覆“司法”的理论概念,而是将从侦查到起诉到审判再到执行这整个刑事司法的流程,视为一个整体来推进系统化的改革,避免在各自为战和零敲碎打中,使司改陷入前后断裂。

完整的司法改革,必然包括处于首尾两端的侦查改革和监狱改革。侦查是刑事案件进入司法程序的起点,近年来揭露的一些重大冤狱,几乎都与侦查过程中对证据的忽视和对正当程序的冷漠有关。一宗刑事案件的质量,很大程度上是由侦查环节决定的。

而监狱处于司法链条的最末端,是最易被忽略又略带“神秘”的环节。公共舆论往往更关注一个案子法院怎么裁判,而较少关注判完之后怎么执行。包括很多影响性诉讼也都有这样的舆情反馈。但监狱对于犯人来说,是改造重生之地;对公众来说,又是实现公正之所。人们常说,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监狱就是实现司法正义的最后一道工序。监狱要是腐败了,不但不能完成对犯人的改造,司法正义的实现也功亏一篑,刑罚的惩治功能、预防功能,均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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