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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纪委:撤销教师聚餐饮酒处理决定

此前,山西长治屯留县纪委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通报”引起社会关注。长治市纪委称,撤销此前处理,追责相关人员。

山西省长治市纪委16日通报了关于对屯留一中部分教师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一事的初步核实处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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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长治屯留县教师因聚餐饮酒遭通报处理

(图源:Reuters/VCG)

通报称,10月1日,屯留县纪委在县委机关刊物《新屯留》上,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予以通报批评,随后引起社会关注。长治市纪委及时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

长治市纪委研究决定,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并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据9月30日山西屯留县纪委发布的《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通报》,事情大体是这样的。

9月9日,屯留一中南校区高二年级24名老师在学校放假后,到屯留县曙光商业街金海棠饭店聚餐且饮酒,其间共花费1390元,采取AA制付费。该事件发生在绝大多数机关单位工作日中午时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责令两名年级负责人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公开作检讨,对参与的其他22名班主任进行集体约谈,并对该事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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