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屯留一中教师在非工作时间聚餐饮酒被纪委通报批评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10月16日,山西省长治市纪委通报称,撤销屯留县纪委常委会关于对屯留一中南校区部分教师聚餐饮酒问题的处理决定。
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县一中南校区高二年级24名教职工,因在9月9日周五下午“学校放假”后聚餐饮酒,被县纪委通报批评。刊登在该县机关刊物上的通报批评称,因这些老师的行为与“作风建设要求格格不入” “给全县教育系统和广大教师抹了黑”。
此事公开后引发大范围争议。人民日报客户端做的用户调查显示,58%的网友认为,屯留纪委的做法有生搬硬套之嫌,因为“八项规定”针对的是党员干部,而此事涉及的是普通人民教师。
新华社微信公号也发文指出,屯留纪委此举是“好经让歪嘴和尚念歪了”。该文表示,“只要不花费公款,只要是用自己合法的收入来支出,只要不占用工作时间,那么教师也好,机关干部也罢,都可以理直气壮地去消费”。
据报道,24位教师聚餐后采取AA制付费方式,共消费900多元,且未索取发票。
屯留纪委批评“上述问题不该发生在教书育人的教师身上” “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在人民日报所作的调查中,22%的网友认为,“老师在教师节前夕花自己的钱聚餐,反而还被纪委处理,读起来总有那么几分心酸”。
财新记者整理发现,教育部对部署做好庆祝教师节的相关通知中,将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偿补课等行为列为违反师德行为,并未涉及教师自费聚餐行为。
经过舆论几日发酵后,长治市纪委昨日发布通报表示,已及时对屯留县纪委有关调查处理工作进行了审核,认为在处理依据、处理方式等方面存在不当不妥的问题。由市纪委全面核实了解情况后,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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