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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离婚案 中共官媒“内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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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发“全民目击”的中国演员王宝强离婚事件,终于步入了法律轨道。10月18日,北京朝阳法院召开庭前会议,此事不仅引起民间社会的舆论的聚焦,更罕见引发中共两大官方媒体“互呛”,十分热闹。

开庭当日的13时20分,王宝强乘坐红车现身法院门口。当车快到朝阳法院时,媒体高喊“宝强拉下车窗”,他很配合地摇下了车窗。不过下车后戴黑超的王宝强明显面露憔悴之色。这一场景被中共喉舌新华社“捕捉”,10月19日上午,新华社对此专门发表评论文章,称王宝强“作为影视明星,把家事当公事,拿炒作家丑来扩大社会影响,实在令人不齿。”此语一出,引舆论哗然。

如此重量级的官方媒体,放下身段痛斥演员“家丑外扬”实属少见。然而,怪事常有,近日奇多,10月19日下午,另一官方媒体《检察日报》隔空“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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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现身法院门口(图源:VCG)

《检察日报》官方微博以《“自曝家丑”是王宝强的自由》为题刊文指出,新华社评论认为:“一个明星的婚变和一个普通人的婚变并没有什么区别”。对明星个人,除了需要分割的财产多得多,和普通人区别确实不大,但对社会来说,不同人婚变产生的示范指引作用,区别还是挺大的。

不同于新华社,《检察日报》从法理角度剖析了了这一案件的社会作用。文章称,如今婚内出轨的事儿不少,法律也规定对过错方在离婚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处罚措施,但因为此过错承受大多代价,司法实践未有明确规则,处理起来差别较大。指望这一案件确立规则,不现实,但考虑到本案的影响,它的结果可能对将来这类案件的判决,或有标杆价值。而判决对公民行为的指引作用,也不可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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