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将于10月24日在北京召开,外界分析此次会议重点依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等若干事项,并制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个文件均被视作中共党内反贪腐的新篇章。
中国每年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会议。一个是年初的人大、政协“两会”,一个是年末中共中央全会。两者有一很重要的区别:“两会”面向当下,而中央全会既着眼于现实也着眼于未来。
十八大以后,从严治党已经成为“四个全面”之一,被视为新一代领导人习近平的理论创新和突破。在中国,党的问题是真正的问题。正如邓小平在1989年所说的:“只要有一个好的政治局,特别是有一个好的常委会,只要它是团结的,努力工作的,能够成为榜样的,就是在艰苦创业反对腐败方面成为榜样的,什么乱子出来都挡得住”。
报道指出,回首4年来,中共第五代高层强势反腐深得民心,但更多措施是治标应急之策,一方面这些措施需要制度化、规范化,另一方面还需要治本之方。今次六中全会所要审议的两个文件就是这样一种尝试。

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扮演了承前启后的重要角色
可以看到,大力反腐带来的挑战也前所未有:官僚体系普遍的积极性下降甚至故意的消极不作为,也有部分官员出于规避风险不敢作为。如果说在制止官员乱作为是成功的话,在调动官员合法有为方面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对于中共而言,如何在从严治党的同时能够令整个官僚体系重唤活力和动力是非常迫切又艰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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