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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真的不需要那半床被子

中国共产党的总书记习近平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讲:共产党就是自己有一条被子,也要剪下半条给老百姓的人。其实今天我们老百姓也想说:那半条被子,你们还是收起来吧,但我们的房子,请你们也不要再来打主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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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网上流传的贾敬龙照片和律师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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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红军的半床被子

贾敬龙被最高法核准死刑,是完全不出我所料的,唯一觉得意外的,是来的太快了。当自媒体上“刀下留人”民意汹涌,而官媒却完全沉浸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喜悦中时,我在温哥华,手头能够接触到的华文纸媒体,所看到的海外中文网,也无一例外都在铺天盖地的报道、讨论着贾敬龙这件杀人案和关于此案的司法审判。官方的态度和民间沸腾的民意在话语权上的分裂,正如他们各自所处的社会地位一样,已经完全分离,成了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关于贾敬龙该不该杀的问题,清华大学刑法学教授劳东燕、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张千帆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问题研究中心的于建嵘教授从法学和社会学的角度已经谈的很透出了。网络上、微信里也不时有人发起刀下留人的联署倡议而引发出踊跃的民意。虽然我现在也站出来为贾敬龙鸣不平,但我的内心里对现实的改变并不抱多少希望,因为我自身也是一位遭受强拆的受害者和上访者,我对这个体制和这种“法治”,有着比普通人更切身的体会。在贾敬龙杀还是不杀的问题上,我深知他们绝对是说得到,做得到的。

这个体制的法治究竟在维护着一种怎样的正义和社会秩序?贾敬龙案再一次成为这个时代的一面镜子。网络上流传着这样一段赵晓亮律师在法庭上为贾敬龙的辩护词:“没错!就是这个被害人何建华。两次被判刑,服刑完毕就当了村主任、党支部书记,欺男霸女,鱼肉乡里,被其调戏的妇女丈夫曾砍了他十几刀,不了了之。就是这个何建华,始终都在利用公权力侵害着所有人的私权,从未间断。这种侵权远远比私权无奈的暴力选择救济危害性更大!这种危害的对象,可以是你,是我,是任何人!・・・・・・”

如果以上这段话是事实,我想问的,或许真是今天的律师们在法庭上已经不能再问的问题:像何建华这类社会渣滓,在中国共产党自称从严治党的今天,为什么还能继续成为你党的骨干分子?是谁给了他那么大的底气,竟敢目无法纪,强拆民房?为什么原本是被害人的贾敬龙,因婚房被强拆控告上访两年多,竟在你们所说的这个法治社会里被推诿敷衍而问题始终无法解决,最终才酿成了悲剧的发生?

如果只是简单的认为今天的贾敬龙因为犯罪而罪当至死,昨天的杨佳和夏俊峰也是因为犯罪而罪当至死,那么只要这个产生犯罪的温床还在,明天这个社会必然还会不断出现新的杨佳、夏俊峰和贾敬龙。

据报道,2016年5月10日,郑州惠济区老鸦陈办事处薛岗村村民范花培因为杀死两名强拆人员,被警方击毙。“一缕怨魂行去缓,十万百姓沿路送”。在范花培“我死众生”的灵堂前,自发前来吊唁悼念和捐款的民众络绎不绝,排成长队,数日来连绵不断。为什么?这个就是民意啊!

贾敬龙用改装的射钉枪制造的枪击杀人案,再次引发起民意沸腾,不禁让我想起另一起著名的枪击杀人未遂案来。

1970年4月24日,一位名叫黄文雄的康内尔大学博士生歹徒,光天白日之下开枪行刺未遂,被纽约警方控告杀人未遂、携带危险武器和妨碍公务等罪,曼哈顿法院裁定黄文雄和支援他的另一疑犯郑自财保释金高达20万美金之巨。而民众却为之踊跃捐款,这20万美金竟在不到三天之内就筹得,黄文雄、郑自财被先后保释出狱。他们企图谋杀的,正是当时在美国进行国事访问的台湾行政院副院长蒋经国。是什么造成本来可以成为台湾留美社会学博士第一人的黄文雄,变成了今天的杀人犯?该案和背后汹涌的民意,引发了蒋经国本人和台湾政权对执政中走暴力路线还是和平路线展开了大争论,也影响了蒋经国日后作出以独裁的方式来终止独裁这个深远的决定。

这个就是民心不可违的力量,也是民间所说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这个浅显的道理的真实写照。

今天,就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我从中国新闻中看到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新闻标题还称“推诿扯皮等应追责”。面对现实中如海的上访人群和贾敬龙案,这又让我想起了“路易十六是个好皇帝”这个有点好笑却也很辛酸的故事。

据说路易十六还是比较仁慈的,他为了改轻被行刑死囚的痛苦,甚至还亲手研制出了一种三角铡刀,能够在切断死囚脖子的时候,不至于让脖子受力过猛。他幻想着通过这些鸡毛蒜皮的改革来缓解法兰西皇宫贵族与贫民之间堆积如山的矛盾,但1789年的春夏之交,大革命还是爆发了,路易十六被推上了断头台,死在他亲手制造的这部暴力杀人的机器(铡刀)下。

作出杀死贾敬龙的决定,当然可以从你们权力角度去考量。怎么说,贾敬龙都是一个卑微的小人物,杀了,也就杀了,不出两个星期,这件事就会谈忘出绝大部分人的记忆。但是,历史往往就是因为一个个这样的小人物而被慢慢改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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