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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律师“半裸”事件续:涉事法院院长被诫免谈话

广西律师“半裸”事件有了新进展,南宁市中院对青秀区法院三名涉事工作人员给予处分。

10月28日,南宁中院官网发布了青秀区法院“6•3”事件整改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16年6月3日,吴良述律师到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过程中引发纠纷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举一反三,根据市联合调查组的处理意见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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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广西律师“半裸”事件主角吴良述律师。

该通报还称,“南宁市中院启动责任调查程序,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青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书记员苏婧予以行政警告处分,对法警大队教导员张华雪予以行政记过处分,对院长林中材进行诫勉谈话。”

该事件发生于2016年6月3日。当日,律师吴良述到青秀区法院办理立案事宜,出来时裤子被扯破,已成“半裸”,他称在法院信访室遭到殴打。

6月6日,南宁市律协官网发布消息称,事件发生后,南宁市高度重视,市委政法委牵头,由南宁市中院、公安局、司法局、律师协会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事件进行调查。

6月7日,广西新闻网披露调查组对该事件的初步调查结果,称经过联合调查组调查,确认本起事件系律师到法院立案过程中因法警滥用强制手段引发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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