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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维权人士刘艳丽被刑拘逾月 民间发起联署呼吁放人

湖北维权人士刘艳丽被警方以“诽谤罪”刑事拘留已超过30天,中国民间日前发起联署行动,呼吁当局释放刘艳丽。刘艳丽的父母也向有关部门发出公开信,呼吁当局重视刘艳丽的健康状况。

湖北荆门维权人士刘艳丽,今年9月26日被当地警方带走,翌日被以涉嫌“诽谤罪”刑事拘留。截至10月31日,刘艳丽已被刑拘35天。

刘艳丽的代理律师张磊近日发布消息指,经向刘艳丽本人了解,办案单位以涉嫌诽谤罪名对其立案并刑事拘留,所相关的事实,是指刘艳丽在微信“朋友圈”所发送和转发的微信中,有十余条涉及毛泽东、周恩来、习近平的内容。办案单位认为,这十余条微信涉嫌诽谤犯罪。张律师表示,这些内容,有些是有出处可查、有据可寻的内容;有些是流传于网络的一些评价,都不是刘艳丽“捏造”的事实,而且诽谤罪首先是自诉案件,因而辩护人认为,刘艳丽并无犯罪事实,不构成任何犯罪,依法不应当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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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湖北维权人士刘艳丽。(参与网)

日前,中国民间发起联署行动,呼吁当局遵守宪法,无罪释放刘艳丽。参与签名的王新红10月31日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刘艳丽是她的朋友,她被捕是十分荒唐的一件事,起因就是她在办理港澳通行证过程中遭到有关部门刁难,她将一些对话曝光到网络,当局在抓捕她后,才罗织了这些所谓的“诽谤罪名”。王新红说:

“认识她的朋友都觉得这个很荒唐。不管她发什么东西,又不是刘艳丽本人写的,这难道也可以作为一个罪名?我只希望呼吁,艳丽因为一个港澳通行证的问题被抓了,然后罗织了一些罪名我觉得蛮好笑,不可思议,我希望她早点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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