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客网

讹人者得到惩罚 好人才能不吃亏 扶不扶?

声明:本文转载自 「中国青年报」, 或因排版与篇幅原因进行过编辑,内容未经本站独立核实,不代表本站立场、观点或建议。 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后立即删除。 [ 免责声明 ]

10月25日上午,南京市六合区的张老太骑车上街买菜穿梭在车流中,突然自行车轮打滑摔倒,后面的轿车司机刘某好心下车帮扶,不料被她赖上了,硬说是刘某的轿车蹭了她的自行车,她拦在车头不让他走。刘某百口莫辩之时选择报警,幸好,刘某后面的轿车行车记录仪记录了事发时刘某的车是静止的。

文章配图

这又是一起扶老人被讹诈的事件,庆幸的是,行车记录仪还原了事发情形,给了刘某一个清白。否则,即便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以避免诬赖好人,但在那种情形下,恐怕一些人还会怀疑肇事者冒充好人,逃脱责任。

即便“扶老人被诬赖”的新闻被不时曝出,但司机刘某仍旧没有顾忌,以救人为先,这种表现实在难能可贵。需要思考的是:为何“老人摔倒后扶不扶”争论了这么多年,仍旧有老人故意诬陷好人?

此前有专家认为老人诬陷好人,属于一种心理问题。当人们遇到困难时,趋向于找到一个触手可及又能控制的原因,然后进行攻击和发泄。老人被撞倒后,假如不诬赖好人,那么在真实肇事者逃逸的情况下,就需要自己承担经济成本和责任成本。这样的分析是有道理的,这警示舆论必须要对此行为严厉谴责,以正“三观”。

不得不说的是,心理问题固然需要心理干预,也需要社会整体风气的提升,可仅仅是道德层面的指责,始终无法从根本上杜绝被坏人讹诈。在巨大的经济成本负担下,转移成本乃是人之常情,更何况对老人而言,讹诈好人也是使得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行为----讹诈成功,自己的医药费有着落了;讹诈不成功,被谴责也无关痛痒。舆论谴责是一回事儿,但要想让扶老人不被讹诈,仅靠谴责是不够的。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