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客网

农业部:土地确权已完成60% 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11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办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出席并介绍《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意见》)。韩长赋表示,《三权分置意见》明确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中央部署开展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向农民“确实权、颁铁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进一步夯实了制度的根基。

韩长赋强调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这是必须长期坚持,毫不动摇的政策方针,也是土地流转经营的魂。

他指出当前社会有一种错误说法: “中国的土地完全属于国有”。韩长赋表示:“实际上,农村土地只有10%是国家的,这些属于国家的土地是以国有农垦的形式存在,除此之外的农村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

《三权分置意见》中提出的基本原则是尊重农民意愿,守住政策底线,坚持循序渐进,坚持因地制宜。完善“三权分置”的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

韩长赋指出,当前中国有2.3亿农户,共有7000万农户进行了土地经营权的转移,这其中整体达到30%,沿海发达地区流转率达到了50%。全国共有270万家庭农场、农业公司正在从农民手中得到土地的经营权,并进行农业经营活动。这将有力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的进行,这是我们愿意鼓励的方向。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限制农民土地流转,应该健全集体所有制监督机制,增强民主意识,防止少数人从中获利。”韩长赋强调。

韩长赋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当前的确权工作已经完成7.5亿亩,完成整体确权工作的60%。农民完成土地确权之后,可以流转土地经营权,如果农民进城务工,有退出土地承包权的意愿,也可以有赏转让,尽管这样的农民占很少部分,政策上同时在探索有偿退出机制。

对于获得土地经营权的家庭农场、农业公司等个人或者公司,《三权分置意见》同样提出赋予经营主体更有保障的土地经营权,是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关键。土地经营权人对流转土地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的权利。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