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财政部召开的有关地方债务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预算法生效之后,除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融资平台举借的债务依法不属于政府债务。

今年以来,中国地方债发行已经超过5.45万亿元,其中新增债务已经超过1.14万亿元。根据2016年预算草案新增地方债规模总计为1.18万亿元计算,全年额度已经完成96.2%,置换债务已经超过4.31万亿元,按照全年置换5万亿元债务计算,已经达到全年额度的86%。
财政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是,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也存在一些新的问题,主要是局部地区偿债能力有所弱化、个别地区风险超过警戒线、违法违规融资担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存在不规范现象等。
在“合规”债务之外,地方债隐性扩张的现象早已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据悉,财政部已经展开地方债摸底,各地财政部门要求上报融资平台的债务余额。日前财政部印发的PPP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再度明确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地方债务。种种迹象表明,一场席卷全国的地方债摸底和整顿正在展开大幕,建立地方债应急机制等也已经列入时间表,年内有望完成。
另据《经济参考报》,在全面摸底和评估的同时,建立地方债预警机制和应急机制也已经列入时间表,年内有望完成,具体包括:列入风险预警范围的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中长期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在严格控制债务增量的同时,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减少支出、处置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消化存量债务,逐步降低债务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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