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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释法 打击“港独”还是冲击法治?

人民日报评论称,全国人大释法“对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维护香港的法治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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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全国人大周六(11月5日)在北京开会,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草案做出说明。官媒评论“港独议员无资格任公职”。

与此同时,香港一些团体也表示将对全国人大释法做出抗议。

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报道,12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周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体会议,人大委员长张德江出席。

在这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张荣顺做出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草案的说明,介绍了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立法含意和所包含的法律原则”。

当天下午,全国人大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草案”。

中国大陆媒体援引与会人大代表批评称,港独有关言行公然挑战基本法,阻碍了香港特区政治机构的正常运作,破坏了香港的法治,冲击“一国两制”的原则底线,“对国家主权、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这类状况持续下去,必然损害香港特区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和国家发展利益,中央不能坐视不管。”

与会人员还一致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所做的法律解释与《基本法》具有同等效力。

新华社还转发了党媒《人民日报》发表评论员文章称,“凡分裂国家、推行‘港独’ 的人,直接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没有资格参选和担任基本法规定的公职”。

评论称,“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一锤定音,亮明法律的红线,对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维护香港的法治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人大的法律解释预计将在下周一公布。

第四次释法

这是1997年以来,中国全国人大第4次解释香港特区的基本法。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向媒体强调人大有权释法。她表示,如果香港的议员可以在立法会宣传港独,是否在新疆或者西藏的人民代表大会也可以这样做?如果中央对香港不表态,无法向西藏、新疆代表交代。

她表示,人大在宣誓司法覆核案有判决前释法,是为避免法庭作出不符基本法原意的判决,否则冲击更大。

而香港占中行动发起人、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戴耀廷表示,人大释法超出了基本法起草的原意,任何一次在法院以外释法,都会对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要维持普通法制度形成很大冲击。

戴耀廷还表示,即使释法可以阻止有关议员就职,但不能遏止讨论港独思潮蔓延。

上个月,新当选香港立法会的梁颂恒、游蕙祯两名议员在立法会议员宣誓仪式上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并被指在用英语宣誓时以侮辱性的字眼指代“中国”,后来被裁定宣誓无效。

目前二人尚未正式进入议会,但过去两周的立法会会议上,二人均在民主派议员护送下进入议事厅试图重新宣誓,均被拒绝;本周较早前的一次更被保安带离场。

近期舆论普遍预计,人大的释法可能会寻求永久取消两人的立法会议员资格。

由多个不同别派别团体组成的民间人权阵线,决定在本周日举行反对释法大游行及集会,多位非建制派议员呼吁市民踊跃参加,捍卫香港的司法独立。

人大释法:打击“港独”还是冲击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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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出面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进行释法后,中国官方媒体纷纷发表评论,支持这一决定,同时呼吁打击"港独"势力。《人民日报》周六的评论员文章指出,人大释法"是权力也是宪制责任"。文章将香港基本法第158条第1款作为关键论据:"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环球时报》的一篇社评也认为,目前如何理解《基本法》第104条对立法会议员宣誓义务的规制,导致"香港社会的意见严重撕裂,香港自身的力量已经无法予以平息",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这时主动释法是在"依法履行中央维护香港稳定的义务和责任",它将有助于香港"走出纷争"。

上个月,香港立法会两名新当选议员梁颂恒和游蕙祯在宣誓就职仪式上未按照规定誓词进行宣誓,而且故意将"中国"说成"支那",并在现场打出"香港不是中国"字样的标语旗帜,被立法会判定宣誓未过关,两名"青年新政"党派的年轻议员不能履行议员职责。后来二人两度冲击立法会,引起现场混乱。周五,香港特区政府表示,已经接到中央通知,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引起争议的基本法第104条释法列入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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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蕙祯在10月12日宣誓仪式上打出“香港不是中国”横幅

据港媒报道,香港公民党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呼吁下周二下午,法律界人士穿上黑衣,有高等法院游行至终审法院。他认为,中央主动释法是绕过港府和法院。郭曾表示,他本人并不同意梁游二人宣誓时的做法。

《人民日报》的评论文章批评香港"某些人肆无忌惮地鼓吹港独","某些当选议员更是借宣誓场合公然宣扬港独,侮辱国家和民族"。作者指出,凡分裂国家、推行"港独"的人,直接违反宪法、基本法和香港有关法律,"没有资格参选和担任基本法规定的公职"。全国人大常委会适时对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可以"亮明法律的红线","对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的权威、维护香港的法治和社会政治稳定,具有十分重要和深远的意义"。

"中国新闻网"也发表评论抨击"港独"是"香港社会的毒瘤,本质是分裂国家,若任由其蔓延,整个香港将蒙其害"。《环球时报》的评论员不仅指责"极端反对势力善于搅浑水",还批评"西方媒体挺他们,致使香港舆论场变得十分复杂"。

据悉,全国人大常委会会在本周末讨论释法问题,可能在下周一投票表决。

自从香港1997年主权回归之后,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共对基本法进行过四次释法,其中有一次释法是由终审法院按《基本法》提出,其余三次不是由港府提出,就是人大借港府体政改报告的机会释法,与这次北京方面主动提出释法完全不同。香港一些政界人士指出,这次开了先例,不排除未来北京将内地一些法律如国家安全法等,借释法为名引入香港。

《苹果日报》周六援引大律师公会主席谭允芝的话称,人大常委会在香港司法机构对于议员宣誓司法复核案尚未作出裁决之前就表示要释法,是不当的时机,无法避免对香港法治的冲击。香港律师会指出,人大释法时应该慎重考虑对香港造成的影响。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认为,人大释法权力是香港法治一部分,不能说释法破坏法治。民建联、工联会等建制派政党纷纷表态支持人大释法。

梁颂恒表示,特首梁振英和人大委员长张德江要负上责任,批评他们要消灭港人对自由的呼声。游蕙祯则称,中共作为泱泱大国,"行为等同流氓",青年新政只是"有幸令中共撕破羊皮,露出狼相"。

《苹果日报》还根据过去媒体引述的一些政府圈消息,总结出人大常委会释法可能会出现的四个版本,从这些版本中可以看出,人大重申香港有关议员须依法宣誓估计是势在必行的,不同版本的区别只是在于宣誓次数是由本地法律解决,还是直接规定宣誓只有一次机会;除此之外,人大是否借这次释法的机会,一并考虑基本法第1条,强调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或者考虑第26条,香港永久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条文,这些细节问题都值得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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