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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裴多菲主义者

讽刺性的中国国情报告

我把自杀的中国官员叫做“中国的裴多菲主义者”。

中国的裴多菲主义者,在中国国情之下,只能用自杀来争取自由了。

所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到了中国官场,就变成了“做官诚可贵,二奶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这是否说明华人要比匈牙利人好要劣等呢?

也不见得。

事实上,如果通过中国国情来思考匈牙利人,裴多菲对俄国人的恶为抵抗,何尝不是一个自杀行为呢?裴多菲何尝不是忧郁症患者呢?

尤其考虑到,裴多菲的母亲甚至连匈牙利人都不是,而是一个更加卑贱的斯拉夫的斯洛伐克人。

为了向上爬升,裴多菲不仅想做一个彻底的匈牙利人,还要和贵族攀亲带故。

根据我对匈牙利人的了解,在缺乏西欧贵族传统的匈牙利,这种做法和犹太人卡尔马克思“和贵族攀亲带故”的举动,如出一辙。

裴多菲和马克思这两只“乌鸦”,为了挤入“鸽子的队伍”,使出了浑身解数。他们的门徒虽然在1956年的匈牙利成为了对立面,那只是出于他们自己的缘故,一点无损于他们前辈的“忧郁症发作”。

裴多菲的“忧郁症发作”就是他的自杀诗歌,马克思的“忧郁症发作”就是他的《资本论》。

裴多菲的《自杀诗歌》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中国共产党的自杀官员说,“做官诚可贵,二奶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因此把自杀的中国官员叫做“中国的裴多菲主义者”。

正是在中国,通过“改革开放”,裴多菲和马克思这两只“乌鸦”的门徒不再对立,因为他们都挤入了“鸽子的队伍”。

这就是讽刺性的中国国情。

(一)

网文《有一种研究,叫论官员自杀文化》这样说:

很遗憾,利他主义固然高尚,但往往无用

我居住附近的十字路口,是北京著名的“风水胜地”。每隔一段时间,这里总要在京城都市报的一角占据则讣闻的位置。一个横穿马路被撞死的快递员,被掉落板材砸死的逛街青年,被精神病人捅死的外国友人。

横穿马路时,我常想起这些没有名字的死者。他们的生活在十字路口结束,徒增幸存者的慌张。

怪不得加缪说,死亡才是唯一的哲学命题。

当然,对死者来说,十字路口才是最适合死亡的地方。不少官员们也正在熟谙这个道理。非正常死亡,倒在人生的最后十字路口,死者太多,都已经挤不上报纸的头版了。

从10月23日算起到今天,已经有9名官员非正常死亡。跳楼、落水、自缢等等,死亡数字在更新,手段却没有太多变化。对于他们来说,既然选择了提前到达终点,结束的方式就不必考量。

至迟在2011年,已有媒体惊呼官员“自杀潮”出现。据不完全统计,2003年―2012年被各级官方认定为自杀的官员为68人,2013年―2014年,两年间官员的自杀人数多达77人。也就是说,过去两年间的官员自杀人数较之过去十年还多。

贪腐、抑郁和原罪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很多官员的自杀往往不被视为悲剧。大概是太多“畏罪自杀”的案例,冲淡了命案的悲伤色彩。

11月9日,湖北恩施州财政局长王金维在家中跳楼自杀。据媒体报道,此人属于当地明确“不提拔不重用不处分”的干部。在其坠楼身亡前一日,他被宣布停职。

难以否认的是,近年来畏罪自杀成了很多官员自杀的直接原因。

但在公安部专家赵国秋主导的最新一项抽样调查显示,官员自杀原因中,63% 是因为抑郁、压力大等,另外37% 才是病重、欠债、夫妻吵架、畏罪自杀等。

2011年,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心理科曾透露,在该院就诊的心理疾病患者中,公务员约占10%,比其他任何一种职业的患者都要多。

许多官员的心理疾病,在压抑中恶化。在部分官员中盛行的拜佛文化等,也与心理疾病泛滥有一定关联。

北师大心理学教授许燕在给官员辅导心理时,一位官员对她说:“许老师,你看见这扇窗户没有?我现在看见这扇窗户,就有往下跳的心思。”

过度劳累、心理压力大,再加上公务员体系长期的压抑封闭特征,日常和心事都没有“在阳光下运行”,这也导致他们会在阴暗中遇到心理问题。

在官场中,“抑郁症”这三个字是绝对的禁词,没有人会主动提,甚至私下打听也犯忌讳。有传闻称,一些地方有组织规定,“患抑郁症的官员不允许提拔”。

因此,抑郁症成了很多人的难言之隐,隐藏越深,病情越重。

尴尬的是,这些却难以得到公众同情。官员的抑郁症,不少网友先入为主判断为“畏罪”。这种阴谋论的盛行,背后潜藏着舆论的偏见:公众心中,他们身背着权力的原罪。

自杀:利己还是利他?

涂尔干在《自杀论》中为自杀做了区分:利己、利他、社会失范和宿命。

官员自杀属于哪种类型?抑郁症患者的自杀,多半属于利己。按照涂尔干的解释,西方现代主义的发展,将个体从宗教、家族等关系中解放出来,脱离使他们现实的生活目标消失。比如,近代的基督教教徒自杀率颇高,是因为宗教的世俗化伴随而来的宗教组织解体,使他们一时看不到生活的意义。

抑郁症的官员,不少都夹在体制的缝隙里,他们半辈子都在体制里摸爬滚打,在高强度的工作节奏和人事压力下,升迁就变成了生活的全部意义。遗憾的是,这个意义通常会毁坏个人的私生活。

贝克特早就说过,希望迟迟不来,苦死了等待的人。

公众却不喜欢讨论抑郁症的细节,他们像看一部宫斗剧一样,揣测着官员自杀背后的私情。比如,一个刚被中纪委调查的官员,他的自杀是否能为亲属们带来什么?

这样的自杀,显然就是利他型了。涂尔干的分析样本里,利他是指倘若自杀表现出作为一种义务来完成,屈从于某种社会目标和意义。

中国人的死亡观,寻求的是一种现世的终结。死亡,在传统文化中意味着一切责任的终点。“一死百了”,说明就是这种心态。

现实中,死亡在法律层面也有其终结性的意义。比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当下反腐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腐败窝案频发。在窝案的调查中,一些官员也会考虑自杀能导致调查的关键证据链缺失,继而达到保护同党的目的。“自杀一个,救活一窝”,这种黑帮片的剧情,也极有可能导致他们铤而走险。

这正是公众质疑所在。官员自杀可能是为了“利他”,无论这个他者是留下的巨额财富还是腐败同党,他们都在贪腐的链条上屈从于某种目标,并将自杀作为最终的手段。

官场自杀文化已经形成?

很遗憾,利他主义固然高尚,但往往无用。

党纪规定,按党纪规定,当事人死亡的,党组织仍可以调查,并追究其责任,无需撤案。

比如自杀的正部级高官宋平顺,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中央纪委开除党籍。而江西上饶原市委书记余小平,死后不仅被“双开”,还被查出道德败坏,作风糜烂。其自杀被定性为“自绝于党和人民,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2011年,华东政法大学学者齐杏发在一篇论文里提出,中国官场有自杀文化。

这种文化的成因,有传统因素,也有当下现实影响。

中国缺乏对自杀官员的追问,这与多数国家的做法明显不同。在不少发达国家地区,公职人员的自杀被视为事关公共利益的严重事件,媒体往往会集中报道,政府也会迫于压力启动调查,向公众宣布调查结果。比如,2003年,香港职员张之琛的自杀,特区政府就迫于压力启动了深入调查,专门向公众解释其详细死因。

而在我们这里,当地政府的讳莫如深,加剧了民间的猜忌,也客观上为官员自杀提供理由。

官员自杀并非中国独有现象,韩国也有。前总统卢武铉的自杀,就是典型代表。

韩国官场同样有“潜规则”,陷入丑闻的官员,自杀成为挽回名誉的最佳方式。长此以往,丑闻官员自杀,变成了带有仪式感的、挽回公共形象危机的方式。

但不同的是,韩国官员自杀的“仪式感”,仍然是在“赎罪”,是个人在面临公众诘问时,选择以最极端的方式表达忏悔。因此,韩国官员的自杀文化,是一种相对偏激的赎罪文化。

这与我们的官员自杀文化仍有不同。

中国官员的自杀文化,或许只是一种逃避。迫于精神压力的自杀,虽为悲剧,但不可忽视的是这种行为依然是对生者责任的逃避。

而至于贪腐官员的畏罪自杀,本质上是为了“逃避将来的惩罚”。但这样的自杀文化,恐怕仍然只是生者的一厢情愿。

因为法网恢恢。死亡只是死者一厢情愿的逃避,死亡的波澜不会轻易消失。何况,死亡因泛滥而变得廉价:公众已不愿宽容卑微的自戕。

(二)

新闻报道《有官员被脱光放冰桶闷死》这样说:

2015年2月7日晚21时许,广东佛山市南海狮山一处停车场,一名中年男子从高处坠落致死。随后,警方证实死者是时年51岁的佛山市体育局副局长刘慧芳,死因暂无可疑,排除他杀。据称,刘慧芳生前有抑郁症表现。

刘慧芳之死给日益引起关注的官员非正常死亡现象又增一例。

利用公开信息,《财经》记者搜集整理了一份官员非正常死亡情况表,主要统计对象是经认定为自杀的案例或疑似自杀案例,少数案例属于未经证实是自杀或他杀等意外导致的非正常死亡。统计时间是自中共“十八大”后的2012年12月至2015年2月7日,共收集整理了99个案例。因无法掌握全面情况,这是一份不完全统计表。

这99个案例覆盖了北京市、深圳市、广东省(深圳除外)、内蒙古自治区等24个省市自治区,已知性别者中女性仅有2人,分别为辽宁省高级法院副院长徐安生和湖北省荆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饶同珍。

其中,52例被证实为自杀,34例在公开通报或报道的表述中为坠亡或溺亡等,未指明是自杀还是属于刑事案件。

关于死亡方式,以坠楼、自缢最为常见,分别有50例、19例;极端者选择高速公路跳车、卧轨等。

“整体来讲,包括中国在内的全世界大部分地方,男性的自杀率比女性较高,尤其在城市地区如此。中国官员群体中,本身也是男性比例高于女性。自杀方法上,在城市地区,跳楼自杀的比例较高。在香港,跳楼是最常见的自杀方法,这与香港高楼林立,人们比较容易接触到这种自杀方法有关。因此我们在香港呼吁,在高层住宅加强安全保护措施,如增加窗花、围栏,控制进入天台的通道,以预防自杀。”香港大学防止自杀研究中心叶兆辉教授对《财经》记者说。

叶兆辉称,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政府官员都并不属于自杀高风险的职业。近年来在香港鲜有听闻政府官员自杀。香港的公职人员中,警察的自杀风险略高,主要因素包括工作压力、欠债、较易接触高致死的自杀工具等。

“目前还没有完整的内地官员自杀情况的统计数据,因此不便评论官员自杀率是否增长。如果确实存在增长趋势,那应该引起社会关注,并及时采取预防、干预措施。”叶兆辉说。

自杀的“问题官员”们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掀起高强压的反腐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比2013年增长近三成,比2012年增长约44%。反腐研究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称,因没有公开全面的数据和分析,“很难说官员自杀现象与反腐之间的关系,官员的压力与普通人群一样来自各方面。但高强度反腐确实令一些官员饱受压力,也有一些公众所知的案例是畏罪自杀”。

据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许燕教授观察,2009年是全社会开始关注公务员心理健康的“元年”。当年媒体公开报道的官员自杀有十余例。此前的2005年初,山西省委组织部长王通智在北京参会期间坠楼身亡。她认为,“这些标志性事件促使中央开始关注公务员心理健康。一些官方评价不错的官员自杀,让有关方面不理解。2009年中央纪委、中组部曾邀请专家学者座谈分析公务员心理问题及自杀事件。”

两年后,中央纪委、中组部下发《关于关心干部心理健康提高干部心理素质的意见》。此后,心理课程被加入官员培训内容。

据许燕观察,除了官员自身身体、心理方面的原因外,近两年官员自杀现象与2009年的一个不同之处是问题官员的自杀。

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国掀起高强压的反腐态势,“老虎”“苍蝇”一起打。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2万人,比2013年增长近三成,比2012年增长约44%。

反腐研究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任建明称,因没有公开全面的数据和分析,“很难说官员自杀现象与反腐之间的关系,官员的压力与普通人群一样来自各方面。但高强度反腐确实令一些官员饱受压力,也有一些公众所知的案例是畏罪自杀”。

现实中确实存在“畏罪”自杀或所谓“利他性”自杀案例。比如,被检方立案侦查两天后,2014年5月18日,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党委书记刘占滨,在医院检查身体时于卫生间摆脱监护法警,从窗户跃出坠地身亡。同年9月,调研时接受宴请并收受慰问金被免职的南京市六合区委书记、南京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娄学全,在被作为顶风违规案例通报三个月后选择了自缢身亡。

在《财经》记者统计的样本中,23名官员在非正常死亡前其本人或同事遭受纪检或检察机关的调查,约占样本人数的23%,其中13人是本人此前被有关部门约谈或已立案侦查。还有1人在杀害领导后自杀。

其实,问题官员的自杀现象在近代历史中不乏记载。厦门大学谢泳教授研究过1946年-1976年的自杀状况。他援引1952年的三反简讯总结,“在三反运动中,南京市自杀的贪污分子已有26人(其中有12人未死),还有8个贪污分子的家属自杀。贪污分子用‘自杀’吓人的手段抗拒运动以及在斗争大会自打自伤的现象也有。”

也有个别案例是在被纪委控制期间非正常死亡,且并非主动,典型者如浙江于其一案。温州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于其一,在与纪委谈话时被责令脱光衣服坐入盛有冰水的浴桶内,被多次实施闷水后死亡,涉案的温州市纪委、检察院6名办案人员已被追究刑责。

官员的“心病”

问题官员非正常死亡之外,当事人“抑郁”成为官员自杀事件发生后官方通报或媒体报道中的高频词。

据《财经》记者统计,在48例非正常死亡案件中,官方通报或媒体提及了初步调查发现的可能诱因。其中“抑郁”出现29人次、1人次患有焦虑神经症、6人次精神不佳或经常失眠;11人次身体患有疾病或者身体不好;1人次因借贷无力偿还;3人次因家庭不幸;3人次因工作压力大;1人次在遗书中称“百口难辩”“太累了”。

99例样本中,经官方公开通报或证实发现遗书的有15例。遗书中也多提到抑郁或患病,如“抑郁难忍,先走了”,“病治不好,痛苦难忍”;也有表现失望、绝望者,如“勤勤恳恳,一事无成,工作压力巨大”,“我一个办事员,领导怎么说,我就怎么做,那些材料领导都过了目,认同了的,到现在却要我说清,百口难辩,硬是要我承担责任,我没办法!做的要死不讨好,想不通!”也有明确为他人开脱者,“我的死于(与)任何人无关”,“我的死没有受到任何外力的影响,完全是自我选择”;也有人担心自杀后陷入涉嫌违纪违法的传闻,在遗书中称“我没有做一件对不起组织和违反法纪的事”等。

许燕认为,这并不排除有些人为保护自己及亲属等,在遗书中对自杀诱因避重就轻。

叶兆辉认为,具体到每一宗自杀事件,原因都是复杂的。从人口大范围看,一般中年人士的自杀风险因素包括严重的精神疾病、失业、欠债、离婚等;从《财经》记者整理的案例看,“某些自杀的报告患有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有些案例据报道在自杀前曾接受调查,甚至面临被免职、追究行政或者法律责任的危机,这些危机可能加剧他们的自杀风险。”

在他看来,自杀行为本身不是简单的经济利益计算,其背后心理因素包括绝望感、无助感,认为自己的存在没有价值,死亡或许成为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我们在做自杀预防时,一直强调要破除人们的一种误解,即误将自杀当作解决困难或危机的方法。”

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副教授齐杏发曾对官员自杀进行研究,并有任职公务员两年多的经历,对官员有广泛的了解,接触的人中“不乏个别现在已经自杀的官员”。

齐杏发说,问题官员的自杀与高压反腐有一定关系,“但目前官员自杀的主因是忧郁型自杀,长期患有精神疾病,最终走上自杀道路,倒不一定是东窗事发时才自杀”。他认为,近两年多来,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说明公务员群体的精神处在高度紧张状态,有相当比例的公务员有不同程度的精神问题。“这既表明反腐在实质性推进,也表面官员的生存状态亚健康。”

“从心理学角度讲,自杀背后还是压力问题,只是个体的压力源不同。”许燕说。她长期研究职业人的心理枯竭与心理健康、领导干部心理特征与测评等,曾围绕工作压力和心理调适的主题多次给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官员讲课。

许燕称,包括官员在内的人的压力主要来自外部因素,即使是抑郁症患者也有前因。这些外部因素包括:当前中国社会环境比较严峻;贫富差距拉大;对职业和环境没有掌控力,失望感、绝望感加剧;人在满足生理需要之后进入马斯洛理论中的安全层次的需要阶段,但很多人缺失安全感。这其中,尤其是反腐加速后,鼓励对问题官员举报,一些官员的安全感更加丧失,“听说有官员得知被谈话,就跑向窗户,但幸好被及时拉住”。内部因素则是人对压力的承受度有个体差异,遇外部刺激后,心理脆弱者会导致心理崩溃,极端者自杀。

“一般情况下,人的压力73%来自工作,中国官员的压力又和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有关。”许燕分析,中国官员层级鲜明,官员权力距离指数较高,这意味着上下层级观念较强,官员不能越位。

另一特点是,国家权力与领导体制在实际运行中,对官员更强调人际取向,而非任务取向,即在提拔官员时,更侧重人际关系。“目前,腐败窝案、串案多发,官员拉帮结派、官商结合。也因此,中央纪委要求严查买官卖官在内的选人用人腐败。”

另外,与其他职业的不同,官员可选择的退路不多。“官员的理想目标是步步高升,一旦仕途不顺,前景迷茫,对未来不确定,更会导致个人生命价值感低落。庸才上去了,但承担不了工作,有压力。能者对职业无望也有压力。”许燕说。

齐杏发也认为公务员内部的政治生态需要改善。“在一些企业靠个人能力说话,人员能自由流动,个人晋升发展基本上不受制于他人。这是一种健康的生态。但目前公务员系统的运行,离这些差距太远。”

官员职业的特殊性,又使得他们不会主动寻求外界帮助和心理疏导。因工作原因,许燕经常接触官员群体,也接受一些咨询。官员群体给她的总体印象是比较封闭、心理自我防御性较强。

在许燕给政府官员讲课的课堂上,不乏一些听了多次还要再听的人。分析面对外部环境时,她会提及因压力导致的后果,但基本不讲官员自杀的案例。在2009年之前的一次讲课中,她曾提到官员自杀事件,“有听课的干部比较敏感就提出不要讲自杀,但也有人当场就反驳讲讲无妨”。还有一次讲课时,听完她分析的负面环境因素,组织单位的负责人反馈称“不要讲太多负面内容”。在随后的第二个班授课时,她过滤掉了负面环境的分析,“但听课的干部们就反映为什么不多讲讲社会现实”。

据她观察,现在的情况稍好一些,“这与当时整个社会对压力和自杀的认识度也有关系”。她在上世纪90年代开始做相关研究时,不提压力而是使用“职业枯竭”,“2000年之后,国内才开始接受工作压力这个词”。

即便研究多年,许燕也很少针对官员压力做实证分析。她曾经对官员做过一次有关压力的问卷调查,发现回收的问卷真实性有限、无效问卷较多。“他们会朝着社会赞许的方向回答,即回答一般认为对的答案,而非自己的真实情况。”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在授课时讲到压力的特征时,“他们会说这些我都有,但给他们的测试却看不出来”。

应对与干预

“如果自杀官员确实如媒体报道,将自杀当作解决自己及家人贪腐问题的方法,那么相应地,有关部门应提供其他应对问题的选择,令官员清楚明白:如果自己或家人负有法律责任,自杀并不能抹杀法律责任;如果自己或家人原本清白,也有希望可以循正规法律途径解决危机。”叶兆辉说,在香港若有自杀发生,在死因不清晰或有疑问时,通常会送往死因庭接受调查。死因裁判官为司法人士,有权命令警方调查死亡个案,并对死因进行公平、公正的研讯。

同样不可知的,是官员非正常死亡的真实数字。可以肯定,被公开报道的案例只是部分。

对99个案例的统计显示,大部分案例在被媒体获悉后,有关部门会向社会或媒体公开证实,还有少数案例官方会主动通报。不过,仍有18个案例的公开材料看不到官方部门的公开回应(消息来源是知情人士)。

叶兆辉认为,从专业人士角度出发,通常并不鼓励报道自杀新闻,因担心引起模仿效应。但当自杀涉及社会广泛关注的公共人士,关涉社会公共利益时,公众的知情权应受到保障。如有涉及官员贪腐问题,通常会循法律途径解决,媒体亦需尊重法庭的审理规范。

相关案例显示,对于官员非正常死亡事件,部分地方政府已能适应以新的技术方式回应社会。除了传统的渠道,如向官方媒体发布通稿、举办新闻发布会外,有些政府部门会比较及时地通过官方微博、政务网站发布有关权威信息。

这其中,发布主体也呈现出多元化:有些是非正常死亡官员所在的单位或办案部门发布消息,有些是当地政府办公室或宣传部门统一回复,有些则是当地警方发布。

不过,发布的内容较为简要,通常表述“具体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但无后续公开。除少数案例确已被纪委立案或进入司法程序外,官方的回应或证实很少明确其本人或同事、家属等是否卷入违纪或涉腐调查。因此,个别官员自杀后即便被官方证实患有抑郁症,但仍难以消除其涉嫌腐败的传闻。

据齐杏发观察,对官员自杀,官方倾向于低调处理。“如自杀官员可能涉及腐败窝案、串案,深入调查会牵涉到其他人,更不愿主动选择公开,其影响就是助长官员利他型自杀。”另外,一些官员自杀后,不再被追究违法违纪问题,有关财产也可能因此得到保全。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则认为,贪腐官员选择自杀,是因自杀带来的收益超过了自杀成本。一旦发生涉贪官员自杀事件,有关政府部门希望风险最小化,大事化小。“如果如实披露涉贪情节,可能牵连更多官员,导致人心惶惶。”

聂辉华认为,这与当前纪检监察体制缺乏足够的独立性有关:“如果纪检监察机关是独立办案,当地党委和政府不能直接干预,自然就难以掩盖真相。”

“如果自杀官员确实如媒体报道,将自杀当作解决自己及家人贪腐问题的方法,那么相应地,有关部门应提供其他应对问题的选择,令官员清楚明白:如果自己或家人负有法律责任,自杀并不能抹杀法律责任;如果自己或家人原本清白,也有希望可以循正规法律途径解决危机。”叶兆辉说,在香港若有自杀发生,在死因不清晰或有疑问时,通常会送往死因庭接受调查。死因裁判官为司法人士,有权命令警方调查死亡个案,并对死因进行公平、公正的研讯。“通常社会公众会尊重死因庭的调查结论。如果涉及政府官员,政府也通常会依照死因庭的结论作出回应。”

对此,任建明称,在新加坡1986年发生的因被调查而自杀身亡的国家发展部长郑章远案可供借鉴。郑章远因涉嫌受贿被调查,其予以否认后自杀,之前写信给私交不浅的时任总理李光耀。之后,郑章远家属还向李光耀提出,为保全名誉请求验尸庭不对尸体进行研审。但是,新加坡国会最终成立了调查委员会对此事进行调查并公开结果,还推动修法,如涉嫌贪污的官员去世,一经查实,其名下资产超出正常收入来源的部分仍可视为贪腐所得,法院可判决罚没因贪污获得的收益。

与之类似,北京市委原常委、北京市原副市长王宝森,因经济犯罪案发于1995年4月自杀。当年7月,中央纪委查明,王宝森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大肆侵吞、挥霍、挪用公款,腐化堕落,决定开除王宝森党籍。中央纪委称,王宝森贪污公款25万多元人民币、2万美元;挪用公款1亿多元人民币、2500多万美元,供其弟、姘妇及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进行营利活动,造成1300多万美元的损失等。

有关王宝森案涉案资产的处理并无公开,相应的修法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时才真正进入立法层面,并于2013年起实施。新法明确,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或者死亡,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检察院可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截至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贪官死亡后遭没收财产的仅有一例:2015年1月,江苏南通中级法院裁定没收南通市房管局原局长陈西非法所得711.25万元。陈西在取保候审期间死亡。

聂辉华认为,新条款的适用面临两个难题:一是涉贪官员自杀后,线索可能中断,造成证据链不完整,证据不足,法院难以没收其违法所得。二是受中国传统文化影响,“死者为大”,一般不会对死者穷追猛打。因此,有关部门应该向社会如实公布官员自杀原因和相关案情,彻底堵上自杀者“死后一了百了”的侥幸心态,不能隐晦地以“健康原因”遮掩。另外,反腐调查应规范化、透明化和制度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杜绝冤假错案。

那么,如何对官员自杀进行干预?许燕教授认为,应从影响官员压力的自变量入手,净化政治环境。目前,中央已经提出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不过,重构政治生态之路“艰巨繁重”。在具体改革路径上,应简政放权、改革选人用人体制、加强公务员职业素养的教育、提高公务员工资等。

“核心在于建设廉洁政府。不少官员本身也不想

腐败,但环境诱使其腐败。至少从我的公务员经历而言,大多数公务员不希望处在腐败圈,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当人人都不能腐败,对公务员自身是最大的保护。”齐杏发对《财经》记者说。

(三)

中国论文网《大陆官员自杀迷雾》一文分析认为:

2011年12月10日,凌晨2点左右,山西平陆县人大主任赵建新在县医院坠楼身亡。至此,据媒体公开报道,2011年官员自杀有14人之多,总体数字与2010年齐平。

官员,手握权杖,自是社会的强者。“人们第一反应觉得他们自杀太不可思议了,官场压力会导致他不要命吗?”北京大学自杀研究学者吴飞说。

官员弃权杖而去,带走了外人难以知晓的内心纠葛。在政府草草了结中,自杀又被染上一层外界纠葛。

随着数百万大陆官员群体中每年稳定性出现十几起非正常死亡事件,官场内部隐秘的脆弱和复杂性,成为社会充满好奇的焦点。

自杀重灾区

每个官员的自杀,原因层层叠叠。但随着自杀官员的叠加,一些现象性特征可拼接而出。其中,最浓烈特征是,腐败和反腐败领域成为官员自杀的重灾区。

很多人的自杀,与自身腐败及不明不白的经济问题如影随形。2011年10月7日早上九时许,南宁铁路局总调度长、运输处处长李智,在南宁青秀区的天立TT公寓小区跳楼身亡,年仅39岁。有大陆媒体报道,自杀与南宁首任铁路局局长邵力平被“双规”有关。

近年来,与腐败讯息相关的官员自杀还包括天津市政协主席宋平顺、黑龙江省检察院原检察长徐发、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余小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原副市长朱胜文等。

“当前中国,腐败是一个全局性问题。有一些人自身并不想腐败,但为官场都已默认的潜规则所逼迫,被动腐败,否则就没法工作。”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说,因为良心未泯,当事人心理承受能力弱,这种“被腐败”的死亡率很高,不管是否败露,都很容易把人推上绝路。

腐败,已然成为官员内心滋生不安、焦虑的最大温床。而一旦泄露,为此自杀,便成为安息自身和保全他人的两全之策。“一般情况下,人一死,法律主体不存在了,责任追究自然终止,如果犯罪证据同时湮灭,没法进一步查清犯罪事实,贪腐所得赃款也很有可能不了了之。”李成言说,贪腐所得系国家财产,如果有确凿证据,还是要追回来的,没有人死之后不予追究的说法。

在腐败疑云中自杀,外界较能理解。奇异的是,近些年官员自杀的主力,却是反腐败官员。两年内,纪检政法系统自杀者,见诸媒体公开报道的竞达七位之多,当中包括:广东茂名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先进,2010年2月5日从自家住宅跳楼身亡;江苏射阳县纪委监察室副主任戴勇,8月27日在医院跳楼自杀;浙江高院副院长童兆洪,9月21日在办公室卫生间自缢;山西省运城市纪检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蔡铁钢,2011年2月跳楼身亡;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张广生,4月28日跳楼身亡;8月27日,湖北公安县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谢业新在办公室意外死亡。与涉嫌腐败而自杀的官员级别较高相比,这些纪检官员级别普遍较低。

对于这些政法干部的自杀,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心理学家马皑归纳出以下因素:纪委和公检法系统办案压力大;职业尊严,社会对政法领域公务员期待较高;熟人社会,政法干部纠结在法律与亲情之间,难以解脱・・・・・・。

李成言则认为,政法系统官员密集自杀,或与大陆官场腐败扩散有关,这使身处反腐一线的纪检官员压力陡增。“一起大规模的腐败案,往往是多人甚至是群体性的腐败,抓住一个,带出一串一窝。”李成言说,这给办案人员的压力非常大。

以浙江高院副院长童兆洪为例,媒体猜测他的自杀或系浙江省高院承受非常压力所致。之前,浙江省高院屡出违纪违法事件,丑闻频曝,法院上下均颇感压力。就在童兆洪自杀的那一天,浙江省高院立案第一庭原副庭长潘华山“杀人分尸”案一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死刑。而潘华山案发后,浙江省高院包括刑一庭庭长童志兴、执行局副局长楼旭萌在内,多人被带走协助调查或“双规”。童兆洪自杀当日,给院长齐奇留有遗书,直承自己“得抑郁症数月,实在不堪忍受,难受至极,失去信心”云云,内心之焦灼可见一斑。

也从这个角度出发,外界将谢业新之死,与他负责的公安县副书记柳宝军案进行了最大努力的联想。

遗书里的密码

一些官员死前留下了遗书。遗书是留给这个世界最后的话,言语浸透着各种眷恋、无奈和秘密。如果说贪官在写“忏悔书”时,紧扣程式化表演,是在对“组织”说话;而官员遗书,则终于摆脱了套话的笼头,而向身边的人流露真实心情。

“西方自杀在基督教文化下需放在人和观念之间的关系里来处理。如果是一个完全的坏人,一直没有良心发现,不会自杀的。”吴飞在中西对比后发现,中国人百分之八九十的自杀是人与人关系主导下的产物。

这种复杂人际关系,在外界难以察觉但实际已是处于极端扭曲地步时,只能靠自己的消失来松解。同时留下字条对人际关系复盘。

2011年4月20日,山东聊城市阳谷县维稳办副主任陈国庆自缢于县委大院办公室内,距他从县信访局副局长调任维稳办副主任,不足半年。官方对外宣称,陈调任县维稳办副主任(正科级),是应陈个人要求,为其解决正科级,陈“除分管稳定工作外,原任信访局副局长时的分工未变”。但是陈自杀前留下的遗书,主要表达对工作调动的不满,认为“任命是违反原则的任命”。他在遗书说,“没有这个单位,没有这个编制,怎么能任命一个干部呢?使我失去单位,并将很陕失去工作,使我失去生命,折磨得我没法活下去。”

“中国官员没有退出机制,可选择的余地比较小,大多数人只要进入官场,就变成终生事业了。”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分析以上自杀案例说,这些人一旦出了问题,政治生命终结,人生的意义也随之黯淡。

官场人际关系极端扭曲的另一个案例是,2009年4月17日,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处级女干部张某在办公楼服毒自杀。她的遗书如同一份交织着悲情和愤怒的控诉书,直斥置她于死地的质监局某领导是“道貌岸然的禽兽”,“竟然在他办公室对我进行猥亵,在他家里对我这个女下属・・・・・・给我身心造成了极大的耻辱和终身痛苦。” 这份遗书是在她自杀前一个多月,2009年3月11日晚写在信纸上的,落款“不孝女张某”,并有红色指印。遗书后还附有长达11页的控告材料,详细叙述了某领导与她之间的许多事,包括她所说的“对我的迫害行为”,一共12项,包括“封官许愿”、“送钱送物”等详细内容,具体时间日期都很清楚。落款时间为2009年4月2日,系她自杀前一周。

显然,张某的自杀经过长期酝酿和精心考虑,目的很明确,如她遗书中所说,“让新闻媒体、组织和广大群众能够深刻地看到一个市级机关部门的这位某领导,使用多么卑劣、无耻的手段迫害一名年轻女下属的行为。”

而一些自杀是因腐败而被人要挟。湖南邵阳武冈市常务副市长杨宽生于2009年11月26日坠楼身亡。事后,警方公开他留给妻子的遗书的部分内容:“我没有多大过错,我工作很忙,收到的红包礼金没有空去存,工资卡也没取,父母妻儿我走了,我不想死,是邵东人逼死我。”

2010年4月20日,江西弋阳县卫生局疾控科副科长刘炎欣在卧室服毒自杀。刘炎欣留下4封遗书,称其自杀系弋阳县卫生局所逼。“我的死是卫生局所逼,我的外债和占爱明(中畈乡卫生院药剂师兼出纳)的白条,我是很冤枉,我的工作任职期对得起人民和党,但你们永远不理解,我无法面对外界的谣言、压力和你们的做法使人难以理解,我家一穷二白,从不贪,一心扑在工作上,其他无话可说・・・・・・”

在另外两份遗书中,他为自己剖白,“我任院长生涯从未得过任何回扣,没有得过任何好处,我只请求卫生局和有关部门,审计2002年到现在资金流向・・・・・・我走这条路迫以(于)无奈,压力太大,请组织原谅。我没有对不起党和政府・・・・・・”“我真冤枉,没有用过医院一分钱,我外债都是为医院,我傻,我无法面对,希望纪检、检察、会计事务所把我任职期给个明白,我对不起子女、老婆,希望你们给个公断。占爱民财务情况审计清楚。即日。”

不过,多数遗书只言片语,选择性地流露情感,显示其最后一刻仍在做某种保全和遮盖。

2009年2月18日,安徽固镇县财政局长殷勇从财政局办公大楼五楼跳下身亡,遗书中有“近来身体状况很差,不能胜任工作,有很大压力。由于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已经成为社会和家庭的负担,特选择离去”等内容。

2011年4月28日洛阳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广生在自家住宅楼上坠楼身亡,死前给妻子打电话,“对不起,我走了。”

11月5日跳楼自杀的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步安,在留给妻子的遗书中说,“对不起!我好累,让我去照顾我有病的妈妈吧!”

从近两年官员自杀前的行政级别看,基本都处于司局、县处两级。这两级官员,既是上下压力交汇处,也是诱惑力和保护力脆弱平衡之所在,这一切使得他们在官员阶层中,最易爆发人际关系失控和心理抑郁。

抑郁症:心理疾病还是社会问题?

更多官员的自杀,未给世人留下白纸黑字。当其死因疑窦重重或者死状离奇时,很快被外界打上了各种问号,难以稀释。随之,每次官员自杀的结果,是人们对官场的幽暗心理一次次泛起。

出于风险控制,最方便的处理术是将社会问题简化为医学问题,结构性问题简化为个人性问题。于是官员自杀后,官方往往将这些官员的死因归结于个人的心理因素,给出的标准答案基本是“抑郁症”,排斥社会失范型自杀的解读。网络随之戏称,“官员自杀必定抑郁症,百姓上访必定精神病。”

“抑郁症”之说,并非空穴来风。这些自杀者生前举止,或多或少都有抑郁症状。刘先进自杀前身体一直不好,严重失眠,疑因健康原因引发精神焦虑而自杀。蔡铁钢患抑郁症多年,曾先后三次到北京东方医院治疗,自杀前处于服药阶段。

医学界将抑郁症定义为常见的精神疾病,主要表现为情绪低落,兴趣减低,悲观,思维迟缓、缺乏主动性,自责自罪,严重者可出现自杀念头和行为。

事实上,精神抑郁只是一种现象判断,而不是原因,把现象作为原因处理,既做了解释,也隐含了回旋余地。

“中国人理解的自杀,是没有社会原因就不会自杀。”吴飞表示,中国人更熟悉的一个逻辑,如果说谁有抑郁症自杀了,往往是抑郁症背后有一个其他的原因,抑郁症是中间的一个环节,同一个原因导致了两个结果:一个是抑郁症,一个是自杀。而不是抑郁症导致了自杀。

杨宽生生前分管人事、财政、公安、矿产税费征收等23项政府工作,是当地官场的“实权派”。其死状极为惨烈,据知情人透露尸检情况,“死者左手腕被多刀砍致2/3断裂,后脑勺有一刀伤,颈部有4刀伤痕,左胸肋骨三根断裂・・・・・・”外界将杨之死归因于“官场恶斗”、“政治谋杀”。而官方发布尸检结论称,杨宽生系因精神抑郁,连续使用割脖,触电、割腕、煤气,跳楼等方式自杀。马怀德分析说,为了顾全死者的名誉,组织上往往会采用抑郁症之类的中性说法,让各方都能接受。

始创自杀社会学研究的德国社会学者涂尔干认为,自杀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个人行为,而是对正在解构的社会的反应。由于社会的剧变造成了社会-文化的不稳定状态,破坏了对个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社会支持和交往。因而就削弱了人们生存的能力、信心和意志。

但据吴飞了解,西方典型意义上的抑郁症讲的就是一个生理性疾病导致了自杀,没有其他的意义。上世纪六七十年代,有两个非常著名的欧洲生理学家,在互不认识、中间没有任何联系的情况下,同时发现了一种人脑分泌物,并得出结论,正是这个东西的缺乏导致抑郁症,并导致自杀。

在社会和文化结构长期稳定背景下’关于自杀的精神生理学观点,当前在西方社会对自杀行为的解释中已占据主导性位置。

官员自杀文化反转

自杀,多少是带着神秘而走,这形成了自杀研究中的一个悖论:你永远不可能知道确定的原因。这样,一般人是通过别人的理解来决定自己的判断,于是外界猜测和心理反应成为观察社会结构趋势的一个窗口。 在中国历史上,官员自杀从来被看作一种反抗的方式。比如忠臣义士在国破家亡时以自杀表达气节。这是维护道德、朝廷的一种表现。

如今官员群体的强悍、凌厉形象淹没了内部的异质性。以至于当群体中的个体毁灭时,庞大的被管理群体内心产生一丝快感,而不是先泛起一阵同情。同样是自杀,面对官员、文人与农民这三种不同自杀主体,人们的情感鲜明发生了分化。

“一听说官员自杀,人们老认为他是不是腐败啊什么的。最后发现不是这样。那些有问题的官员压力并不是很大,因为他光行使权力享受权力,可以过得逍遥自在。所以后来中央开始关注,为什么很多好官自杀了?”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教授许燕说。

吴飞发现,中国对自杀的看法存在两种相反的逻辑。如果说是官员原因不明的自杀,社会往往会认为他一定是有罪的;反过来,如果一个家庭里某方自杀了,人们就认为自杀的她/他一定受委屈了。“公共事件里大多是畏罪自杀,而在家庭里面不会畏罪自杀,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中国现象。”

吴飞在某地研究调查时,刚好碰到有一乡镇干部因被怀疑投毒,被抓到了监狱里面,但种种证据表明他没有投毒,不管是村里人,还是他亲戚都知道他没有投毒,肯定是冤枉的。“但他在监狱里上吊自杀了,这件事情就成为抓获部门认定他一定投了毒的证据。因为谁都不知道他自杀原因,一般群众也就认为他是有罪的。”

善后处理“三不”原则

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副局长卢永军2011年11月10日自杀的第四天,卢的遗体在八宝山匆匆火化。两年间,农业部官员有三人选择自杀,这让农业部备感压力。

2010年4月8日,福建莆田市市长张国胜在市政府办公大楼坠楼身亡。三天后举行追悼会,现场摆满了密密麻麻的花圈,绝大部分都是个人署名,没有一个来自当地党政机关。

查看以前报道可以发现,官方在处理类似的官员“自杀”案中,从事发到定论,基本遵循从快的原则。

在历史定义中,死只有轻和重两种,官员最崇高的标准死法是,平时为事业鞠躬尽瘁、病倒累死;战时忠于国家而自杀。

如今,官员自杀原因越来越充满悬疑。本港城市大学政治学教授郑字硕表示:“在中国官场里面,一般认为这类事件即使不算丑闻,也是不光彩的消息。所以处理的手法就是尽量低调、尽量快速。以免引起种种不利的猜测。”

事实上,自杀者动机已呈现出利己和利小集体的趋势。而民众一旦启动对自杀原因的猜测,不论结果是畏罪自杀还是合生取义,都将组织摆放至尴尬位置上。很清楚这点的民航中南管理局局长在遗书内容中说道,知道自杀的做法可能给组织带来伤害,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辜负了组织的信任。

官员的他杀、病故、突发性事故死亡,组织都有成熟的对口部门和处理机制,而官员自杀,令既有体制无从应对。多番尴尬后,大陆官场基本形成一种思维定性:只要是官员自杀,死后都会采行“三不”原则:不开追悼会,组织上不致悼词,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

不过,隔段时间就被官员自杀新闻袭扰的社会也不必为此完全灰色处理。一个比自杀的更大问题是:如果社会里一个自杀的人都没有,说明这个社会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

(四)

中国的裴多菲主义者,在中国国情之下,只能用自杀来争取自由了。

所以,“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到了中国官场,就变成了“做官诚可贵,二奶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这是否说明华人要比匈牙利人好要劣等呢?

也不见得。

事实上,如果通过中国国情来思考匈牙利人,裴多菲对俄国人的恶为抵抗,何尝不是一个自杀行为呢?裴多菲何尝不是忧郁症患者呢?

尤其考虑到,裴多菲的母亲甚至连匈牙利人都不是,而是一个更加卑贱的斯拉夫的斯洛伐克人。

为了向上爬升,裴多菲不仅想做一个彻底的匈牙利人,还要和贵族攀亲带故。

根据我对匈牙利人的了解,在缺乏西欧贵族传统的匈牙利,这种做法和犹太人卡尔马克思“和贵族攀亲带故”的举动,如出一辙。

裴多菲和马克思这两只“乌鸦”,为了挤入“鸽子的队伍”,使出了浑身解数。他们的门徒虽然在1956年的匈牙利成为了对立面,那只是出于他们自己的缘故,一点无损于他们前辈的“忧郁症发作”。

裴多菲的“忧郁症发作”就是他的自杀诗歌,马克思的“忧郁症发作”就是他的《资本论》。

裴多菲的《自杀诗歌》说,“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中国共产党的自杀官员说,“做官诚可贵,二奶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正是在中国,通过“改革开放”,裴多菲和马克思这两只“乌鸦”的门徒不再对立,因为他们都挤入了“鸽子的队伍”。

这就是讽刺性的中国国情。

裴多菲・山多尔(匈牙利语:Petőfi Sándor 国际音标:[ˈpɛtøːfi ˈʃaːndor],斯洛伐克语:Alexander Petrovič,1823年-1849年),匈牙利爱国诗人和英雄,自由主义革命者。他被认为是匈牙利民族文学的奠基人,1848年匈牙利革命的重要人物之一。同时他还是匈牙利著名的爱国歌曲《国民歌》(Nemzeti dal)的作者。

裴多菲生于匈牙利王国的一个叫小克勒什(Kiskőrös)的小镇。他的出生证明是用拉丁语书写的,当时起名叫Alexander Petrovics。他父亲的第一语言是匈牙利语,母亲只会讲斯洛伐克语。然而,裴多菲有着强烈的作为匈牙利人的意识,并逐渐成为革命激进分子的精神领袖。这些人主张从哈布斯堡王朝独立出来建立独立的匈牙利。他父亲拥有个屠宰场,他很想让儿子接受最好的教育。但是当裴多菲15岁时,由于1838年多瑙河的洪水和亲戚的破产使得他们家损失了很多钱。这让裴多菲过了一段不安定的的生活。

1846年9月,23岁的裴多菲在舞会上结识了伊尔诺茨伯爵的女儿森德莱・尤丽娅。这位身材修长、有浅蓝色眼睛的美丽姑娘的清纯和率真,使年轻诗人一见倾心,拥有大量土地庄园的伯爵却不肯把女儿嫁给裴多菲这样的穷诗人。面对阻力,裴多菲对尤丽娅的情感仍不可抑制,在半年时间里发出了一首首情诗,如《致尤丽娅》、《我是一个怀有爱情的人》、《你爱的是春天》、《凄凉的秋风在树林中低语》、《一下子给我二十个吻吧》等。这些抒情诗中的珍品,鼓动尤丽娅冲破父亲和家庭的桎梏,在一年后同裴多菲走进了婚礼的殿堂。

1848年3月15日匈牙利爆发革命,裴多菲是革命领导人之一。1849年4月匈地方议会通过独立宣言,成立匈牙利共和国。同年夏天,奥地利和俄国联军进攻独立未久的匈牙利。7月31日,裴多菲投身瑟什堡(锡吉什瓦拉)战役,从此没有回来。人们认为他牺牲了,也有人怀疑他被俘虏,押送到西伯利亚。

裴多菲牺牲时仅26岁,身后留下22岁的妻子和1岁半的幼子。他一生中写下了800多首抒情诗和8部长篇叙事诗,此外还有80多万字的小说、政论、戏剧和游记,且有相当部分在战火中完成。这样的高产率,在欧洲文学史上是非常罕见的。

在布达佩斯多瑙河上茜茜公主桥东南侧,有裴多菲塑像。1956年匈牙利反共革命,这里是聚会地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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