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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绝不”亮明底线和红线

该出手时就出手。中国人大7日就基本法104条主动释法,不管是出手的时机还是力度,都拿捏得恰到好处。

首先是出手的时机。在人大正式释法前,舆论已经先行,并呈现“千呼万唤”之态势。其中,既有香港特首梁振英的公开吁请,“不排除就议员宣誓风波提请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可能”,也有来自各界官员的提前铺垫,中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为释法事在必行,且在法院未有判决前释法最为理想。前财政司司长梁锦松亦指,分裂国家和“香港独立”都是严重问题,释法可以接受及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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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释法表明了中国政府打击“港独”的决心(图源:新华社)

当然,先行的舆论中,少不了港媒的同声共振。《东方日报》以社论形式揭发了那些坚决反对人大释法群体的虚伪。“有些人坚决反对人大释法,恐怕不是捍卫本港司法独立那些简单,而是欲将香港的行政主导变成司法主导,由特首治港变成法官治港,香港由司法独大进一步发展到‘司法独尊’,正是以‘两制’对抗‘一国’的政治图谋。”

其次是出手的力度。“绝不含糊,绝不手软”,这是北京在依法遏制和打击“港独”势力、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香港特区根本利益问题上的态度和决心。而这样的“绝不”之外,也不乏理性与克制。考虑到此次宣誓风波从一开始就是在法律平台上发生的,所以人大释法也没有僭越,没有意识形态化。这是理性的表现,也是必要的克制。

可问题在于,仅仅理性与克制,还远远不够。人大此次释法,只是一种指标的行为,治本的基础。距离真正意义上的“治本”,还有相当的距离。李飞在释法公布之后的记者会上也明确表示,“这次立法会选举包括宣誓过程当中出现的争议,也说明香港的有关法律在落实基本法包括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时存在一些不周延的地方,也存在有法定职责的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基本法来办事情的情况。”

既有落实基本法不周延的问题,也有“有法定职责的人员”的问题。由此看来,要完成香港问题的标本兼治,不仅要解决“法不成法、理不成理”的乱象,也要在人的方面下功夫。

在社论《是时候收拾香港这个乱摊子了》中已指出,香港今日之乱,说明中央政府在过往近20年培育的治港模式是失败的,是时候在基于“一国两制”的大前提下,从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两个层面,提升香港治理的现代化程度。在治理能力上,应当借鉴王岐山之于中纪委、周小川之于央行、王毅之于外交部的经验,既挑选和重用一些对香港有深刻认识、尤其是具有政治远见智慧的官员,又要全面整合中央涉港系统,让其能更有效更及时地响应中央政府和港人的诉求。

值得一提的是,在人大释法前一日,香港还爆发了八千多人参加的抗议游行。抗议者高举的旗帜,便是维护香港法治。虽然看上去理直气壮,却也不免包藏祸心。因为这些跳出来维护香港法治的人,可能对旺角骚乱的“占领者”并无半句批评,也可能或明或暗声援以破坏作为香港核心价值的法治。很难想象,当破坏者一夜之间成为维护者,背后支撑着他们的,该是怎样的孤注一掷。

而从参与抗议的人数和影响力来看,已经暴露出了“港独”的式微与穷途末路。胡锡进带领的《环球时报》便选择通过数字对比,来佐证这一点。“根据香港警方公布的数字,昨天参加抗议活动的只有大约8,000人,即使按照反对派的说法,也只有1万1千人。而上月立法会宣誓风波发生后,要求立刻取缔梁颂恒、游蕙祯当选资格的网上签名活动有超过百万人参加。”

“这就是民意”,《人民日报》官方微信号也看到了数字悬殊背后的民意指向。“对于这两个人的错误行为,其实各方没有太大分歧。举个例子说,即使是为此二人开脱的泛民主派,也避谈二人行为是否违法,只是抨击行政权侵占司法权的三权分立原则,实际上是在旁敲侧击地找补;另一方面,如果泛民真的认为他们是对的,也可以像建制派一样去搞民众游行、呼应民众诉求,但他们没有,这也从侧面说明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当然,在众多民意声中,确实夹杂着“行政干预司法”的不满情绪。这其中反映出的,恰恰是香港管治过程中长期受“自由主义倾向影响”,过度强调“宽松”的处理方式,不但“否定了法律的权威”,更使得从“占中”到“旺角骚乱”,“积累了社会发展无法有效推进的土壤”,造成“法不成法、理不成理”的乱象,客观上有利于激进势力尤其是港独力量的兴起。

所以,此次释法虽然摆脱了“炸弹”的危险,但也仅仅是对香港社会“治标”的行为。有港媒提出,“香港社会一直没把《基本法》当成生活的一部份,只享受权利却不付出义务”。此言道出的,正是“治本”的着手之处:要对一国两制和港人治港有着更全面和深刻的讨论和研究,要对香港在“一国”的框架之内“如何发展和重构”进行深刻的探索,“要在香港自己的历史发展轨迹里找到自己安身立命之所在”。

认识到了这一层,释法就不会是“冰水”的冲击,而是像“‘冷风’吹一下”,令人“清醒和恢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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