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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修法 永居权外籍人士纳劳退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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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院会11日10日通过劳工退休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永久居留权外籍人士纳入劳退新制适用范围,将送立法院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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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修法建构吸引外籍专业人才在台的友善环境(图源:中央社)

台行政院长林全表示此次劳工退休金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主要目的是建构吸引外籍专业人才在台湾服务的友善环境,请劳动部积极与立委沟通协调,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长孙碧霞表示,这次修法扩大劳退新制适用对象,把取得永久居留权,且在台湾地区工作的外籍人士纳入适用对象,进一步保障他们的退休生活,也有助于留着外籍专业人才。截至105年9月底,在台湾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外籍人士有1万2682人。

孙碧霞表示,劳退新制从2005年7月1日开始施行,雇主每月替劳工提缴至少工资6%退休金,储存在个人帐户。目前已有632万劳工提缴,雇主提缴退休金实收率99.8%,成效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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