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指出,当前深化医改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利益调整更加复杂,体制机制矛盾凸显,总结推广前期深化医改的好做法和成熟经验,有利于创新体制机制、突破利益藩篱,进一步推动医改。
《若干意见》一共提出8项24条来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包括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工作机制;破除以药补医,建立健全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的试点,发挥医保基础性作用等具体改革举措。

自2009年国家公布新医改方案起,“新医改”已经走过将近8年。这些年来,中央深化医改的步骤一直在加快,2011年启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2015年底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行,部分地区试点取消医生事业编制。各个地方也一直在进行各种医改尝试,如福建省自2012年起就推动的医保体制改革、浙江杭州的分级诊疗体系建设探索等等。
近8年的医改探索取得了一定成就,此次发布的《若干意见》正是各地医改成熟经验的集大成之作。
从具体内容上来看,《若干意见》提出了“深化医改工作由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负责”、“落实公立医院药品分类采购”、“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和“加强医保经办管理职能”等多项新内容,而这些主要来自于以福建三明为代表的医改先发地的成功探索。
10日上午,国家卫计委就《若干意见》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会上,福建省医保办主任詹积富介绍了三明市的医保体制改革经验。
他指出,福建省医保改革主要是在实现“三保合一”的基础上,把卫计部门的药品招标、物价部门的医疗服务价格、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人社部门的生育保险、商务部门的药品配送等涉及医保的职能进行归拢,统一由医保办管理,以解决医保制度碎片化的问题。
面对职能归拢是权力垄断的质疑,詹积富表示统一管理有利于发挥医保的基础作用,同时福建省已经通过建立药械阳光采购和结算平台等来进行权力的监督。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医疗管理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蔡江南也告诉界面记者,医保大整合之后,未来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医保权力的分散,建立协调监督机制,成立第三方机构进行制约。
在医保方面,《若干意见》还提出了可以开展设立医保基金管理中心试点,承担基金支付和管理,药品采购和费用结算,医保支付标准谈判,定点机构的协议管理和结算等职能,充分发挥医保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作用,为改革联动提供抓手。
国家卫生计生委体改司的姚建红副司长认为此举有益于医保发挥在深化医改、促进“三医”联动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他指出,将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医疗服务价格谈判、药品耗材联合采购与结算、医疗服务行为监管、医保信息系统建设等职责合为一体,由一个机构统一行使,有利于实现基本医保基金的统筹管理,有利于发挥医保对采购药品的集中支付功能,通过量价挂钩降低药品价格,也有利于加强对医院和医生的监督制约、规范服务行为。
《若干意见》还提出了一把手负责制,建立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对此,国务院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王虎峰教授认为,从组织变革的角度来看,一把手来亲自抓、亲自研究医改,能够传导最佳的管理压力和最佳的驱动力。
蔡江南也对一把手负责制表示了肯定,认为医改涉及较多部门,仅靠卫生行政部门来推动医改是远远不够的,而一把手则能够利用手中的权力强力推进各部门联合医改。同时他指出,一把手负责制并不是说领导一人说了算,还需要统筹协商机制,由专业人士来引领改革。
同时,在医疗改革推进的过程中,面对地方医改积极性不够的问题,《若干意见》提出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医改纳入全面深改绩效考核和政绩考核,严肃问责改革不力地区和个人,表彰奖励积极创新、成效显着地区和个人。
此外,《若干意见》还提出要破除以药补医,要求所有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医疗人员薪酬制度的改革。
医疗服务的定价问题一直是医改的难点之一。过去,我国的医疗服务价格一直相对偏低,以药补医形成常态,药品生产流通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不正常的代偿机制和深厚的利益链条。2015年国务院发布38号文件,明确提出要从药品招标采购方面入手,腾出空间来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
此次的文件则是进一步完善了相关规定,要求重点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康复和中医等医疗项目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分级诊疗、费用控制等政策的相互衔接。
同时,严禁医院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长期激励,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在保持现有水平的基础上实现适度增长。
会上,当谈及部分廉价药出现短缺问题时,姚建红强调,廉价药短缺成因复杂,受到包括原材料供应缺乏、利益机制调节不平衡、罕见病用药数量小生产成本高等多重因素影响。
“我们的企业是市场主体,在很大程度上是要盈利的,如果说在这时候药品不赚钱,生产的积极性就不高。”姚建红表示,要从四方面入手,鼓励企业去生产这些药品。
姚建红强调,第一是要把一些短缺药品纳入目录管理,包括国家基本医保目录、国家药物目录,这样就能够减少病人的负担,增加企业盈利的规模。
第二是各级医院要及时发现病人短缺药品。“可能是一个群体或者是一个地区短缺药品,所以信息系统就很重要。”姚建红解释说,前几年国家卫计委和有关部门一起建立国家药品的供应保障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这个信息系统和各个地方连起来,能够及时起到预警作用,什么地方缺了什么药能够及时发现,发现以后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三是把短缺药品纳入定点生产管理,通过定点生产的方式鼓励企业生产。姚建红表示,“药品短缺以后,企业不愿意生产,事实上是有这个生产能力的,我们就让他定点生产,比如在全国找几大药厂专门生产某几种药品,这样量就比较大,量大以后就能够盈利。”
除了上述三方面,姚建红还强调了第四点,即政府的价格管理重要性。他表示,“我们在政府的价格管理也做了改革,对所谓的廉价药或者是盈利比较小的药,不常用的药品在价格上有所优惠,在医保政策上也有所优惠,鼓励企业生产药品。”
“解决这些问题,还需要在医改这个大框架下,包括医院、社会和药品的生产企业等一起努力。”姚建红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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