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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千万 中国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受审

日前,落马近两年的中国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受审。据悉,孙鸿志贪腐1,420万余元。

北京时间11月10日,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山东泰安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山东省泰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孙鸿志利用其担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中共松原市委副书记、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司长、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25家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本人或者通过其妻子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20万余元(1元人民币约合0.154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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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孙鸿志因贪腐受审(图源:人民网)

2009年春节前至2014年11月,孙鸿志利用担任松原市人民政府市长的职务便利,侵吞公款164万余元。

截至案发前,孙鸿志家庭财产及支出共计折合人民币3,579万余元,其中能够说明来源的财产共计折合人民币2,625万余元,孙鸿志对折合人民币95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孙鸿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鸿志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2015年6月15日中纪委通报称,中纪委对国家工商总局原副局长、党组成员孙鸿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孙鸿志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长期占用公车,收受礼金,公款吃喝、住宿、旅游、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据陆媒称,2014年12月25日,工商总局召开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当日上午,孙鸿志出席了会议,在主席台就座。这是一个正司局级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议。据知情人士透露,就是在这个会上,孙鸿志被当场带走。

公开资料显示,孙鸿志是“60后”,吉林蛟河人,在1978年高考恢复后进入大学,2001年,孙鸿志正式走上仕途,出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后获得吉林大学管理学在职博士学位。2005年后,孙鸿志历任吉林省煤炭工业局局长,吉林松原市委副书记、市长等职,并完成了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5月起,孙鸿志转任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督司司长。

孙鸿志上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时是国家工商总局最年轻的领导层成员。他先后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和吉林大学,并陆续任职于长春煤炭科学研究所、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公司、长春煤炭科技中心实业开发总公司、长春煤炭科技中心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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