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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2.亿 朱明国被判死缓 与周永康密切

被指捲入周永康案的广东省前政协主席朱明国,被控受贿金额高达一亿四千万元(人民币‧下同),以及逾九千万元的财产来源不明,昨早在广西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朱明国倒台前,仕途可谓一帆风顺,曾主政广东政法、纪检系统,五年前更因平息"乌坎事件"而声名大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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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9000万元财产 来历不明

经法院审理查明,朱明国于○二年至一四年间,先后利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广东省委常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政协主席等职务上便利,以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土地开发、职务调整等事宜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收受财物,共计一亿四千多万元。另朱有逾九千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

法院认为,朱明国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严重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法庭又指,朱本人与其家庭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不能说明来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均应依法惩处,决定判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仕途顺利 曾被视为政坛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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