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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不会有大批议员因释法失去议席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11月14日早出席港台节目,提到立法会宣誓风波引致人大释法,以及回归20年《基本法》落实情况。她预料不会有大量立法会议员因释法后会被褫夺议员资格,强调要交由法庭裁决哪些“不应做立法会议员”,而当法庭有裁决后,议员亦不应有投诉,现阶段不点名评论“这个不应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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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爱诗谈人大释法(图源:新华社)

被问到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曾容许议员再次宣誓,尽管有议员于宣誓中故意用咳声代替某些字眼,亦未有阻止;梁爱诗指,这已是多年前的事,难以再提司法覆核,但留意到今次有议员于宣誓前后加字句,认为若这些字句与誓词内容有冲突,就等同不真诚宣誓。

至于议会是否容许倡自决人士,梁解释“民主自决”的特别意义,指1972年香港已在联合国殖民地名单中被剔除,“民族自决”是予殖民地地方决定自己前途,但因种种历史因素,香港根本无民族自决权,故不应存在自决主张,因为不适用于香港社会。她又指,香港的高度自治乃中央授权,不是完全自决。

她又不担心2047年的“二次前途问题”,重申邓小平所提的一国两制“50年不变”是“至少50年不变”,不是一定要变,亦不等同要“自决”,若一国两制能继续行使下去,则不需要讨论,亦毋须担心前途问题。

此外,早前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提到应于香港核心价值上加上“爱国”元素,梁指爱国于别的国家根本毋须刻意讨论,但基于香港的历史因素,殖民地时代较少提到国家观念,但引用邓小平将“爱国”定义为“不做损害国家之事”,按此定义的话,“爱国”是不难做到的事,甚至是“必然之事”,故认为张晓明不无道理。她明白到现今社会不少人对中国反感,认为增加两地交流,让市民感受到国家的经济和人权进步,“多听多感受”,自然就会“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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