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青年新政两位议员引起宣誓风波,中国人大就香港《基本法》释法。由于两位议员的案件业已进入司法程序,在中国人大释法之后,法庭如何审理这一司法复核案件成为香港关注的焦点。
11月3日,香港高等法院受理香港政府就立法会主席宣誓裁决提出的司法复核案,法官称将尽快做出裁决。11月7日,中国全国人大就香港《基本法》第104条释法,明确界定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
由于释法内容具有可追溯性,法官必须根据释法内容重新厘定梁颂恒和游蕙祯的案情。香港社会普遍关注是次审判结果会否引起“涟漪效应”,令其他在宣誓中“加料”的议员资格难保。
青政两议员丧失资格
香港高等法院11月3日聆讯,政府一方表示,梁、游二人在10月12日宣誓时将China读成“支那”,游蕙祯爆出英文粗口是侮辱和嘲弄,并非真诚宣誓,违反基本法第104条规定,应被取消议员资格,不得再宣誓。

梁颂恒和游蕙祯因宣誓问题丧失议员资格(图源:中央社)
高院法官区庆祥11月15日下午就梁颂恒、游蕙祯宣誓司法覆核案作裁决,裁定
政府胜诉兼得堂费,并裁定游及梁二人的议员资格于10月12日起生效;同时亦指,立法会主席并无权安排二人宣誓,故二人的议席已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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