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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案:中国式拆迁的极端结局

北京时间11月15日,备受关注的贾敬龙案已尘埃落定,法院已经判他死刑立即执行。因为暴力强拆而走了非理性维权道路,贾敬龙最终身陷囹圄搭上了青春生命。无疑,他是名副其实的杀人犯,虽然民间有人称他是一身正气的“英雄”,但是仔细道来,贾敬龙案件的背后,所映射出的恰是“中国式拆迁”的缩影。

拆迁之路迈向何方?

曾有学者认为中国目前的拆迁政策,其本质就是政府与拆迁户一起分割社会发展大蛋糕的一场博弈。如果该地区经济发展比较理想,蛋糕比较大,地方政府会多给拆迁会吃几口,造就一匹“拆二代”;如果地区财力本身就不济,土地增值有限,地方政府自食尚难以果腹,就容易采取雷霆手段对付拆迁户。

这样的拆迁政策除了激化社会矛盾,对于城市发展也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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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敬龙在婚期将近的时候经历了强拆,对生活的全部希望和热情也随强拆碎成一地瓦砾(图源:其他网络来源)

首先,社会和谐稳定依旧是地方政府的重要目标。当今社会网络媒体发达,地方政府往往不愿激化矛盾,常以最大的“善意”满足拆迁户的各种需求。但是这却造成高昂的拆迁成本来自高昂的土地出让金,最终这部分的成本通过高房价转移到居民身上。

所以,不知道不觉间,地方政府以对拆迁户的“小善”成了对整个城市绝大多数居民的“大恶”。

其次,政府“善意”的拆迁政策给整个社会造成了一种通过长期持有不动产,从而可以无偿占有社会发展果实预期。

在这个预期下,城市居民更愿意持有房地产资产,强化了房地产总需求;有房地产的居民不愿意出售,减弱了市场地产总供给。

因此,原本就土地资源匮乏的中国城市中,房地产资产供需矛盾就更加的突出。

不难看到,征地拆迁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也对社会结构、社会心理带来了最直接、最彻底、最深远的影响,特别是大规模拆迁一度成为被拆迁农民、居民的“不能承受之痛”和各级基层政府的“不能承受之重”。

尤其是这几年,中国发生的强拆事件已经闻名全球,从早期的江西宜黄自焚,到浙江乐清的钱云会,再到辽宁盘锦的王书杰,西部成都的唐福珍,以及陕西延安的王宽旺。一个个强拆事件的背后,都有一桩血淋淋的惨案。

以至于现在外界民众谈及拆迁如谈虎色变,本不应是对立面的双方却因房子几乎有了不可戴天之仇,听来似乎像是黑色幽默。拆与不拆,都将给双方的的生活蒙上一层迷雾和阴影。

拆迁背后的沉思

有人说中国式拆迁一半是暴力,一半是暴利。因为在快速征地拆迁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开发商和炒房者结成利益联盟,共同挤占被征地拆迁居民的合法利益。其间,政府快速拿走了数额庞大的卖地收入,开发商快速拿走了房地产暴利,炒房者快速拿走了数额巨大的投机收益,一些官员甚至还从中快速满足了权力寻租的欲望,既得利益链条就此形成,谁也不想扔掉这个香饽饽,于是自发、自觉地维护既得利益,防止利益链条断裂就成为一种必然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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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国已制定出相关法律法规来完善拆迁制度,但是暴力强拆仍未真正消除(图源:Reuters/VCG)

而且拆迁问题在中国也一直是相当敏感的话题,暴力拆迁层出不穷,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譬如,今年7月份发生在湖南长沙岳麓区茶子山村发生了一起强拆事件,导致龚雪辉在强拆的过程中被掩埋在废墟之下;

再早些前,发生河南省郑州市,一名叫范华培的研究生因对正在进行的拆迁积怨已久,持刀扎死3人、扎伤一人,其中一名死者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负责拆迁工作的副主任。当凶案发生后,民警在鸣枪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将范华培当初击毙。

其实,不难看出,人们在长期对拆迁征地的观察中已经发现:典型的中国式强拆先天带着悲剧的导向。那些大量的、正在进行的“没出大错”的拆迁,可能是某一正常机制偶然发挥了效用。

然而,一旦拆迁者使用暴力或者强制力,关闭所有正常利益博弈机制,被拆迁者的心理预期也会迅速随之改变,导致以暴制暴的局面。

或许,如今的贾敬龙案,就是上述这些要素所累积下最极端的结局。

当面对强大的暴力拆迁力量时,老百姓该如何自处,难道真的只能以极端的方式进行控诉?而作为开发商是否应该自省,在开发的过程中是否真的坦荡荡?权力机构又如何来保障老百姓的基本利益不受侵犯?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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