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议员刘小丽“龟速”宣读就职誓言,且在自己的社交网络上发表“慢读是要彰颢誓词的虚妄”言论。九西选区落败参选人关新伟申请选举呈请,要求法庭宣布刘丧失议席,并要刘退回申领立法会费用。这宗挑战刘小丽的选举呈请18日被撤销,但刘仍未完全脱险,她仍面对其他质疑其宣誓有效性的司法复核案件。
案件11月18日早上开庭,法官区庆祥表示,根据《立法会(选举呈请)条例》第六条,呈请人需于入禀两天内将呈请文件予答辩人刘小丽和律政司,但呈请一方延迟送递文件。
另外,关新伟未按未按《立法会条例》的要求向法庭交2万元保证金(1港元约合0.129美元),且法庭已有其他案件处理同样问题,故拒绝让关补交保证金并即时撤销其补交申请,还要求他要支付答辩人和律政司的讼费。

刘小丽仍面对其他司法复核案件(图源:中央社)
香港政研会成员关新伟于11月3日透过律师入禀申请,但至11月10日才申请延迟交保证金。法庭文件显示关新伟由陈曼琪律师行代表。呈请人的代表大律师黄添伟解释,呈请人关新伟在11月3日至10日期间不在香港,去了韩国,未能到银行处理保证金,而代表他的事务律师入禀翌日才联络大律师索取指示。
法官不满该解释,并指今时今日可以用手提电话、电邮和WhatsApp联络,呈请人更有律师代表,应知道有关程序,而且呈请一方只提交两分誓章却不按程序在限期前向法庭解释事件,没有考虑法律后果和程序。
代表呈请人的大律师黄添伟解释称答辩人刘小丽在11月3日进行第二次宣誓,因应事件发展而提出诉讼的呈请人当时不在香港,因为安保理由未能联络答辩人。
代表答辩人刘小丽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则反对延期交保证金的申请,并指法例不容许延交保证金,批评呈请人用错呈请方法。他解释称,选举呈请针对选举结果,而本案答辩人已当选,所针对的是她的立法会誓言而非选举事宜。
潘又指本案的呈请理据完全依赖司法复核结果,不明白为何要同时处理本案。法官最后拒绝呈请的申请,不批准呈请人延交保证金的申请,要求其支付答辩人和律政司讼费。
刘小丽“小丽民主教室”的支持者以及立法会议员林卓廷、朱凯迪、邝俊宇等有到庭支持刘小丽。申请人关新伟提司法复核除针对刘小丽外,另一对象是立法会九龙西选区选举主任郭伟勋,他在立法会选举期间确认刘小丽参选资格,在9月5日宣布刘当选有效。关新伟要求法庭同时推翻郭的决定。
判决结束后,刘小丽在庭外表示法院判决明显公正,认为呈请一方滥用司法程序,对方根本不应该以她当选后的行为提出选举呈请,对方在诉讼过程中非常不负责任地错误处理程序。刘希望法院继续这种处事严明、保障三权分立的做法。不过她提到还有司法复核案件仍未开展,期望法院继续守护香港法治并和市民团结一致守护香港。
另外,本届立法会选举中首位被剥夺参选资格、原打算出战新界西的香港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早前向法庭提出选举呈请,要求推翻选举结果,但陈浩天未筹够诉讼资金,需要申请法援,希望法援申请成功之前暂缓呈交文件,直至2017年1月有申请结果为止。法官最后决定先定于2017年5月9至11日审讯,有关文件在开审前六至十星期呈交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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