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拟将中国著名古文物岳阳楼的经营权托管给企业。消息引发当地民众反弹。岳阳市政府回应称,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加强景区文物保护,提高景区职工收入,促进旅游业发展,但反对的声音仍然不小。
近期,湖南岳阳市的多个微信公众号刊文称,岳阳市政府已与云南一企业签订协议,转让岳阳楼景区40年经营权。消息引发不少市民反对。

岳阳楼市旅游外事侨务办16日发布情况说明,称岳阳楼市旅游业发展体制机制不活、资金投入不足、人才资源匮乏、营销方式传统,旅游业在第三产业发展中龙头带动作用不强。要补齐旅游业发展短板,建设旅游大市,亟需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推动旅游业发展提速升温、转型升级。市委、市政府考虑对外引进战略合作者。基本原则是:依法依规、互利共赢,有利于加强景区文物保护,有利于提高景区职工收入,有利于促进岳阳旅游业发展。
说明还称,市政府委托岳阳楼景区管委会与合作者组建公司共同管理,既不是将岳阳楼出卖,也不是对景区不管不问,只是将景区所有权与经营权进行分离,景区资源所有权、监管权仍掌握在政府手里。目前仍处于对接洽谈阶段,既没有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也没有正式签署合作协议,更没有落地实施。对于所谓经营权的问题,有反对意见认为,根据1988年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录,岳阳楼属于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属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文物并不存在所谓“经营权”的问题。
自由亚洲电台记者18日致电岳阳市政府询问有关情况,对方称他们是值班室不清楚情况,要记者向外事侨办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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