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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会议即将召开 中共再提“产权”制度

在共产主义中国,私有产权的合法性问题历来是敏感的议题。中共喉舌《人民日报》11月21日刊发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贺小荣文章《保护产权是依法治国重要标尺》,文章指出,备受社会关注的《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将于近期报请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令外界瞩目的是,这部规定内文中十分直白的宣布了制定法规的意图,这在中共的政策文件中十分罕见。

贺小荣的文章称,文件从11个方面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进行了全面部署。加强产权保护,除了不断完善制度,还需要执法理念、执法标准和执法方式的调整与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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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管控政府“有形的手”,给私营企业主吃“定心丸”(图源:Reuters/VCG)

贺小荣认为,保护财产权,首先要恪守物权法定原则。一切个人拥有的财产,只要是合法取得,即应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非法侵犯和剥夺。在法治社会,一切产权的变动、限制和剥夺,都需要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来完成。

保护财产权,要尊重契约自由原则。在执法活动和司法实践中,要恪守政府管理与市场竞争的边界,不能将公权力凌驾于私法自治之上,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更替作为政府违约、毁约的抗辩理由,随意否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约定,导致公民依法享有的合同权利无法实现。

保护财产权,要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贺小荣提出提高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

贺小荣强调,保护财产权,必须建立和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产权归属确认体系。在执法实践中,有的案件未经人民法院终局裁判,产权存在重大争议,罪与非罪尚未确定,何为“赃物”尚未确认,涉案财物就被执法机关提前拍卖处理,导致终审判决后财产无法回转和返还。有的随意采取查封、扣押和冻结等强制措施,未给企业正常经营或“起死回生”留下必要空间和机会。

贺小荣的文章还认为,保护财产权,单靠法律规范难以实现,还必须在全社会培养和树立正确的财富观。

特别注意到,

《意见》已在今年8月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深改组会议上审议通过。时隔近3个月,《意见》印发实施的时间节点耐人寻味,据新华社旗下《中国证券报》报道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即将召开。

有分析指出,《意见》的出台主要给先富阶层吃了一颗“定心丸”,即通过官方层面明确宣布对私有产权的保护,来提振财产所有者对在中国投资的信心,给私营企业主吃“定心丸”。

曾在《中南海智囊释信 北京给富人吃定心丸》指出,企业家能否持续投资,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信心,这种信心既有对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也来自于国家对私人财产的法律保障力度。通常情况下,后者起决定性作用。富人移民和资本外逃,也许并非偶发性现象。

中共选择在此时出台政策,管控政府“有形的手”,给私营企业主吃“定心丸”,和中国当前面临的形势有关——在中国经济面临复苏反弹和下行压力的转折点时,中国资本外逃潮趋势越演愈烈,民间投资出现滑坡式下跌,这严重威胁到了经济的复苏,并可能会引发危及中国长治久安的连锁反应。

在中共的话语体系中,类似“有恒产者有恒心”这样的表述极为罕见。中国改革开放近40年来,已经形成了数目庞大的中产群体。但中国陈旧的法律体系和粗暴的地方执法,无法让“先富起来的人”拥有全面的安全感。中共出台保护私产的政策,可能是在以财富共有为标签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以经济增长为目标的实用主义之间寻找有效平衡,试图让中国的先富阶层拥有安全感,以促进中国经济、社会的良性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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