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建国者们反民主的事实不可掩盖
【以下是周小平所摘录的美国建国者们反民主的言论】
麦迪森(175―1836)在《联邦党人文集》极力提出自己的主张:要建立一个“宪制共和”的国家。而不是民主国家。
美国《独立宣言》签名人拉什说:“民主是恶魔之最,高喊民主的都是疯狗。”
美国第四任总统詹姆斯•麦迪森:“政府若采取民主的形式,与生具来的就是麻烦和不方便,人们之所以谴责民主,原因就在这里。”
美国传奇国父汉密尔顿指出:“对群众的要求让步,这是因为对民主精神出奇的暴烈和蛮横估计不足。”;“它给予分裂分子、敌对势力、邪教集团、野心家们执政夺权的合法外衣。”
亚当斯:“以往所有时代的经历表明,民主最不稳定、最波动、最短命。”;“记住,民主从不久长。它很快就浪费、消耗和谋杀自己。以前从未有民主不自杀掉的。”;“民主很快就会倒退到独裁。”
谢尔曼说:“老百姓眼下对建立政府的事还插不上手。他们缺乏资讯,老是被人误导”。
执笔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费雪道:“民主是包藏着毁灭其自身的燃烧物的火山,其必将喷发并造成毁灭。民主的已知倾向是将野心勃勃的号召和愚昧无知的信念当成权利来泛滥。”
《美国宪法》签字人和执笔人之一莫里斯说:“我们见识过民主终结时的喧闹。无论何处,民主都以独裁为归宿。”
格里代表炮轰民主:“我们所经历过的罪过,都是源于民主过于泛滥。人民并不缺乏德行,但总是受到假装爱国的人蛊惑。麻塞诸塞州的经历证明,一引动人精心炮制出各种虚假报告,到处传播,老百姓每天都被误导去做些最作孽的事,说些最作孽的话,这些虚假报告又无人可以当场揭穿。一个主要的罪过,是说要对政府雇员实施正当程式,仿佛把公仆都饿死才是民主的极致・・・・・・”
美国的联邦党人们提出:必须赋予最高行政首长:总统,“帝王般的权力”,使他的政治地位高于议会。
邦党人主张集行政大权于总统一人,强调“舍此,不能保卫美国兔遭外国的进攻;合此,亦不能保证稳定地执行法律;不能保障财产以抵制联合起来破坏正常司法的巧取与豪夺;不能保障自由以抵御野心家、帮派、无政府状态的暗箭与明枪”。
美国建国者们承认,美国总统的权力设置“与英国国王有类似之处,它也同样类似于土耳其皇帝、鞑靼可汗”。
本杰明•佛兰克林说,美国新宪法确定的政体是一种“选出来的君主制”。
汤玛斯•杰弗逊表示,它是美国是“君主制的新版本”。
-------------(以上是周小平摘录)
二,几点评议
其一,那班国父对民主深痛恶绝,视如魔鬼野兽;民主只有丑陋一副面孔。那班国父全是反民主的英雄。
什么是民主?民主就是全体人民作主(的制度、政府、方法、原则);具体地说是人民通过选举授权建立公权力的制度。美国的国父们绝对接受不了这种思想和制度。原因是这班国父们都是非富则贵的财富知识精英,对平民百姓心怀恐惧和仇视。他们的共和是排拒他们之外的全体民众的共和,只是富贵群体的共和。
其二,共和走向民主是政治宿命
什么是共和?
在美国开国期间,共和的共识是选出来、非世袭的君主制度。
这是他们自己说的;国父们对美国新政体的评价:
美国德高望重的国父本杰明・佛兰克林指出,美国新宪法确定的政体是一种“选出来的君主制”;而《独立宣言》的主要起草人,美国第三任总统汤玛斯・杰弗逊则称美国的新政体是“君主制的新版本”。
据《美国制宪会议记录》资料显示,汉密尔顿、麦迪森、莫里斯、梅森、格里、蓝道夫等所谓美国“国父”都同声声讨民主;指称民主必然造成 “动荡”、“愚蠢”、“过分”、“危险”、“罪恶”、“暴政”。(本文开始的摘录全是他们反民主的铁证)
共和必然走向民主,这是他们的宿命。理由有二。
一是,共和制玩的是权贵小集团的选举游戏;选举对非民主制度来说是一种毒菌 即使是小集团选举或间接选举,因为知识和权力都是向下移,有选举权的小集团也就随之扩大,最后的结果是全民选举。共和无可避免地变成民主。
理由二是,主张共和的权贵们同时主张自由。贵权有自由,自由的特性就是自由,权贵们就难阻止平民百姓自由。有自由就有竞争,平民百姓在竞争中赢得了选举权利。平头百姓有选举权,也就是民主了。
其三,现在的民主人士为尊者讳:忌言美国建国者反民主的恶劣一面。
于是找遁词。
例如:有人这样为国父们开脱:这是因为在当时,依照《邦联条约》建立起来的高度民主的邦联政体已经接近崩溃的边缘,各种动乱势力都打着“民主”旗号来发动骚乱,“民主”这个词已经被搞得声名狼藉,充满暴力色彩。固此当时的国父们对民主的反对和否定可以理解、应该谅解;还是不能以今天标准度古人。
但是,错该就是错误、罪过就是罪过;无论如何,美国建国者们反对主的错误不可抹煞,也不可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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