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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安厅原副巡视员韦宁贤涉受贿被移送起诉,曾对抗审查

11月23日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巡视员韦宁贤(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已移送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月17日,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韦宁贤因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8月5日,中央纪委网站一则典型案例通报显示,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自治区公安厅原副巡视员韦宁贤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韦宁贤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简历显示,1954年生的韦宁贤是广西荔浦县人,1970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至2003年12月,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局长(总队长);2003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局长(总队长);2013年5月至2014年3月,任自治区公安厅副巡视员;2014年3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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