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早前裁定青年新政梁颂恒和游蕙祯丧失议员资格,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将向二人全数追讨已领取的薪津,合共186万元现金(1港元约合0.129美元)。梁颂恒批评有关做法无聊和幼稚,会在上诉案后才处理薪津问题。

两位“失格”议员已领的薪津将被追讨(图源:中央社)
梁君彦11月24日称立法会选择按中国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的释法,从10月1日起计算追讨金额的问题。梁颂恒称法庭对于生效日期已有裁决(即10月12日),他称现在正处理制度上的大事(上诉),会在处理大事后才处理枝节(薪津问题)。
另外,对立法会追讨薪津的决定,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批评称,释法不能改变本地法例,立法会条例清楚表明,政府在10月1日刊宪后议员就已上任,认为应追回二人被法庭裁决取消议员资格的10月12日起计算的薪津。
郭荣铿称立法会条例列明,政府在10月1日刊宪宣布立法会会期开始后,成功当选人士已上任,而法庭亦已裁决10月12日起取消两人议员资格,故应由10月12日起计算。他又透露,24日日行管会会议上,秘书处及立法会法律顾问都认为应该再看清楚从哪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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