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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级财政透明度报告:宁夏居首江苏垫底

11月26日,由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编撰的《2016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对外发布,报告显示,31省平均得分42.25分(百分制),省级财政透明度虽然呈现小幅稳步上升趋势,但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整体情况仍不理想,财政透明度最低的省份仅公开不到1/4的财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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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湖南逆袭,四川、江苏垫底

在31省中,宁夏、湖南、安徽、山东、山西、新疆、福建、辽宁、广东、黑龙江等10省透明度得分超过50分,位居前十。

其中,宁夏和湖南是全国仅有的两个超过及格线的省份。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透明度从2015年的25.29分第23名,增加到2016年的65.53分跃居第一;湖南省财政透明度从2015年的22.52分第27名,增加到2016年的65.18分逆袭为第二名。

报告指出,宁夏和湖南“逆袭”的背后是两省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重视。《湖南省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成效归结为三点原因:提高财政信息公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完善制度,健全财政财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

相比之下,四川、江苏两省的财政透明度得分均低于25分,公开的信息不及省级财政透明度调查项目的1/4。

报告指出,宁夏、湖南上述成功经验在部分省份却成为反例。

西藏财政厅成立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厅领导小组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财政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但2016年透明度评估中由于依申请公开力度下降,得分只有27.94分,是31省中透明度得分下降幅度最大的省份。

上海财经大学科研处副院长郑春荣解释,西藏出版物较少,只能通过主动提供信息的方式,有一年主动提供了很多信息,得分较高。一旦工作人员流动,未能向课题组提供相关财政信息,则会导致透明度得分降低。“制度上不能保证信息公开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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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和河北省财政厅也均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但其财政透明度仍不理想,河北省2016年财政透明度得分只有29.16分,比去年低5.27分。

22省未公布资产负债信息

在一般公共预算透明度评估中,北京、山西、辽宁、安徽、福建、湖南、广西、甘肃和宁夏9省并列第一,除未公开8项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科目信息外,其余20项调查项目均已公开,得分高达73.68分。在该项目中,云南省得分最低,为28.18分。

在政府性基金预算透明度评估中,山西、安徽、福建、湖南、宁夏与新疆并列第一,除未公开8项经济性质分类的信息外,其余19项信息都公开了,得分为72.22分。吉林、江西、四川垫底,报告调研组通过现有渠道仅获取了调查项目中的3项信息,3省得分仅为16.67分。

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透明度评估中,得分最高的为山东省,52.78分;吉林、江苏、浙江、江西、广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陕西、青海等省份未公布任何关于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的信息,因此该项透明度得分为0。报告指出,由于财政部不再要求地方政府编制政府专户资金相关报表,直接导致了省级财政部门向课题组提供的专户资金信息锐减。

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透明度评估中,甘肃省得分最高,得到了83.33分;天津市是唯一一个没有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省份。

在政府资产负债透明度评估中,31省平均分最低,为11.96分。其中,安徽、福建、河南、黑龙江、湖南、宁夏、山西、新疆提供了政府资产负债的部分信息,并列第一,得分为42.86分。包括北京、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在内的22省未提供政府资产负债信息,得分为0。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刘小兵解释:“目前法律上没有明确要求公开资产负债表,所以各级政府公开的意识不是特别高。”

在部门预算及其相关信息透明度评估中,广东省部门预算透明度得分最高,为53.8分;广西部门预算透明度最低,仅为14.7分。在11类预算单位中,国税局、政协办公厅、人大办公厅的透明度得分最低,财政厅、教育厅和交通运输厅的部门预算透明度得分最高,其中甘肃省财政厅、安徽省环保厅、福建省教育厅等22家单位得分高达100分。

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透明度评估中,山西、湖南、云南、宁夏4省并列第一,为75分;江苏、贵州、四川、西藏4省垫底,得分低于10分。负责社保基金和资产负债调研的郑春荣发现,目前省级财政部门存在公开主体不明、公开时间不明以及公开内容不明等问题。

在国有企业透明度评估中,山东和宁夏得分最高,为87.5分,河北、辽宁等14省得分仅为25分。

在被调查者态度与责任心评估中,江苏省得分最高,为95.5分;西藏得分最低,为59.1分。

财政公开透明缺乏制度保障

2009年,上海财大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启动了《中国财政透明度报告》项目,对我国31个升级政府的财政信息公开情况开展调查。总分是100分,2009年,各省平均分只有21.71分。2016年报告显示,31省平均得分42.25分(百分制),比2009年翻倍,省级财政透明度虽然呈现小幅稳步上升趋势,但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整体情况仍不理想,财政透明度最低的省份仅公开不到1/4的财政信息。

据悉,课题组在财政部以及有关管理部门要求编制的决算报表中选择了50张代表性报表,加上项目组设计的8张报表,作为本项目调查的问卷。通过网络搜索、公开出版物检索和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财政厅、人社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等三种途径,了解财政信息公开情况。

除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部门预算、国有企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流量”指标,研究报告还对政府资产负债这一“存量”指标进行了评估。同时,为了促进省级政府提高财政透明度报告,研究者加入了“被调查者态度”的评估项目。

刘小兵解释,该报告事实上还不能面面俱到地描述财政透明度,因为只找了决算这个角度切入。同时,课题组在5级政府中只选择了省级政府作为调研对象,并未包括地市级政府财政透明度情况。

他指出,此次报告发现,政府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加强。如果剔除课题组依申请信息公开获得的信息,31省的财政透明度得分将更低。

“公开意识缺乏,存在种种顾虑,领导而非制度作用偏重,把法律的要求当做天花板。得分比较高的一般是因为领导重视而不是制度的作用。”刘小川说。

在他看来,政府财政信息公开仍然缺乏法律保障。新修订的《预算法》虽然对政府预算编制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但并没有规定这些细化的内容要全部公开。报告指出,地方政府也缺乏相应的规章制度,上海、安徽、河南、湖北、重庆、西藏和青海7省表示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是财政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一大问题。

报告还揭示出,政府财政信息公开范围、广度和深度不够,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和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包括北上广在内的18个省份(直辖市)曾表示存在公开力度不够的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只是条例而已,级次不高,在上面还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刘小兵解释。

报告指出,这一问题的背后是公开与保密的界定范围不清晰,地方政府缺乏哪些可以公开、哪些不能公开的准绳。

基于上述问题,刘小兵建议政府部门正确认识财政信息公开的意义,完善法律法规,修订现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部门问责体系。“信息公开是防止腐败的制度保障,是现行体制下关住权力最好的一个制度笼子。”刘小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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