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本周五发布了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结果显示,至2016年9月底,抽审青海、甘肃等8个省的部分县(市),共有1.4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其中9263.25万元结存2年以上未能及时盘活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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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审计署审计了886个单位1142个项目有关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任务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涉企收费清理、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抽查资金3423.58亿元,涉及中央财政资金1057.66亿元,并对上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
审计发现,在金融扶贫等3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执行进度较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审计公告披露,2015年至2016年,元阳县193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的490.28万元贷款应享受而未能享受到扶贫贴息政策,应贴息未贴息24.5万元。
审计公告称,部分地区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首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印发后,经抽查,至2016年9月,河北省33个、云南省64个、贵州省32个、湖南省10个试点贫困县尚未按要求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导致试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推进较慢。
其次,由于统筹整合不到位等原因,至2016年9月底,抽审青海、甘肃等8个省的部分县(市),有1.4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其中9263.25万元结存2年以上未能及时盘活统筹使用。
审计公告披露了多个扶贫资金闲置的案例。至2016年9月底,因项目未实施、项目进展缓慢等,云南省泸水县、兰坪县、元阳县扶贫资金4470.09万元闲置1年以上,其中1136.73万元闲置2年以上;至2016年9月底,河南省息县、桐柏等29个县2013年及以前的扶贫资金4488.2万元闲置超过2年。
审计还发现,28个单位和11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虚假票据列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骗取套取、侵占扶贫资金,或在扶贫工作中借机牟利,涉及金额957.02万元。
其中,审计报告披露,2013年至2015年,甘肃省环县、康乐县六合碧养殖专业合作社、康乐县德隆良种畜禽有限责任公司等9个企业、合作社,以及渭源县2名个人,通过重复申报或编造、伪造营业执照、贷款合同、帮扶协议、工资单等申报资料,骗取套取扶贫贷款贴息、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等财政补贴资金439.8万元。
此外,2009年至2016年,甘肃省环县7名村干部及村委会工作人员侵占、挪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6.8万元用于偿还个人贷款等支出。
审计报告还指出,32个扶贫移民安置工程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涉及资金6371.87万元。烟叶产业基地公路硬化等5个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财政资金1708.9万元。
审计报告就此披露了7个案例,其中涉及资金最多的是黑龙江省甘南县。2014年至2015年,黑龙江省甘南县共组织实施产业扶贫项目12个,计划帮扶3229个贫困户脱贫。至2016年9月,实际完成投资3592.29万元,由于部分项目未实现与具体帮扶对象有效对接、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实际仅对接245户帮扶贫困户,且均未实现脱贫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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