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周一(28日)召开第二次婚姻平权公听会,近万名同性婚姻的支持者包围立法院,反对增设专门法律处理;争取和异性恋者一样,适用于民法保障权益,公听会内正反两派意见分歧,决定延后审查相关法案。

2016年11月28日,近八千名支持同性婚姻民众包围立法院,要求和一般民众一样以「民法」保障婚姻权益。

2016年11月28日,立法院内同性婚姻公听会意见分歧,未能达成修改法律共识。
上午九点,超过八千名支持和反对同性婚姻的民众,聚集立法院争取权益。
同性婚姻支持者不断高呼“我要分平权,不要立专法”的口号。
行动负责人、妇女新知基金会研究员曾昭媛表示,反对部份民进党和国民党立委提出,另外设立专门法律来规范同性婚姻。
曾昭媛说:另立专法,那个专法是低于民法保障的。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同志不是人,不是可以跟一般人、跟所有人一样适用民法。
几百名反对修改民法,让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众,亦在示威区外高呼“子女教育,家长决定”口号。
反对者蔡先生表示,民法是保障异性婚姻的法律,不能和同性婚姻混为一谈。同性婚姻应该有特别法律来区分,不能和传统婚姻使用相同法律。
蔡先生说:每一个法案都有不同的对象,我不认为我们有任何的歧视的存在。我们尊重同运的人,但是我们反对修民法。
在公听会内,不但正反两派意见分歧,就连执政民进党也发生内哄。民进党立法院总召集人柯建铭提出,要以专门法律规范同性婚姻。但是同党立委段宜康坚决反对,认为只是柯建铭的一票,不能代表民进党立委。
段宜康说:我不否认包括民进党党团内部都有不同的声音,但是我们正试图一一化解,修民法当然是不二的选择,我们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由于公听会未能整合意见,因此决议将法案延至下周再审查,以便进行朝野协商。
反对同性婚姻团体宣布,这个星期六号召民众到总统府前抗议。支持同性婚姻的团体也不甘示弱,要在12月10日发动20万人大游行。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