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就撤销“港独”派梁颂恒、游蕙祯立法会议员资格的司法复核做出二审上诉裁决,裁定两人败诉。

游蕙祯(左)与梁颂恒(右)此前表明将上诉到底。
法庭星期三(11月30日)颁布判决书,裁定维持一审判决,即两人宣誓无效,议席取消,并须承担特区政府律政司与行政长官梁振英一方的讼费。
来自政团青年新政的梁颂恒、游蕙祯此前已表明将上诉至终审法院。高院上诉庭上周结束庭审前特别表明将于星期四(12月1日)开庭审理上诉许可申请。
游蕙祯本周对BBC中文网称,虽然有破产风险,但“没办法”,必须坚持下去。
上诉判决下达前夕,中共港澳事务负责人----中共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张德江----要求香港市民与“祸国殃民”的“港独”思潮做“坚决斗争”。
身兼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的张德江星期二(29日)在北京接见香港团体“帮港出声”时说:“不要以为现在是极少数人宣扬‘港独’,无所谓,不能轻视,不能视而不见,不能养痈遗患,必须旗帜鲜明的与之斗争。”
“不然如果他们发难起来,首先吃亏的、首先倒霉的,是香港同胞。”
“帮港出声”是2014年“占领中环”争取民主示威发生期间的知名“反占中”团体,被认定为亲北京“蓝丝带”阵营中的“铁杆旗手”。张德江称对该组织的工作“充分肯定”。
张德江11月7日主持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规定包括立法会议员在内的各级香港公职人员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即属拒绝宣誓,其公职即告丧失。
香港高院其后颁布一审判决,裁定游蕙祯、梁颂恒议席取消。法官强调裁判结果不受人大“释法”影响。
同样在梁、游案宣判前夕,香港律政司证实已去函高院,表明将于此案判决后,对另一名非建制派新科议员刘小丽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定其宣誓无效,撤销议席。
刘小丽于10月12日首次宣誓中相隔多秒才读出誓词的下一个字,被质疑宣誓无效。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于一周后安排她重新宣誓。律政司表明将以司法复核形式要求法院裁决梁君彦是否有权安排她重新宣誓。
时间轴:香港立法会宣誓争议
2016年10月12日
游蕙祯、梁颂恒于立法会宣誓, 其间改动誓词,被指责“辱华”,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拒绝监誓
10月18日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裁定二人宣誓无效;行政长官梁振英与律政司到高等法院 提出司法复核
10月19日
立法会大会复会,梁君彦允许梁、游二人重新宣誓,建制派离场抗议, 流会收场,宣誓未能进行
10月26日
梁君彦于大会复会前裁定暂缓重新宣誓,梁、游二人在非建制派议员护送下 强行进入会议厅,梁君彦宣布休会
11月2日
大会复会, 梁、游二人再度强行进入会议厅试图宣誓被驱逐
11月3日
司法复核案 于高等法院开审
11月6日
民主派政团上街抗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准备“释法”,部分团体改道到中联办抗议, 发生警民冲突
11月7日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释法”:首次宣誓无效者不得重新宣誓,公职撤销
11月13日
亲北京团体 发动大规模集会声援人大“释法”
11月15日
高等法院裁决:梁、游二人宣誓无效,议席取消
11月30日
高等法院上诉庭裁决:梁、游二人上诉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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