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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后发微博诬告民警当街猥亵女孩,西安宾馆员工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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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因未落实实名登记制,被辖区派出所行政处罚后怀恨在心,竟在微博上发布“民警当街猥亵女孩”的不实信息。

12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通报这一案件的处理情况称,该男子编造不实信息,已被行政拘留。

上述通报介绍,11月24日晚9时许,新浪微博用户@孟素华 转发了新浪微博用户@叫熊的傻子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我局民警的博文,该博文称,“西安市临潼区斜口镇派出所民警在大街上猥亵一个十五六岁的女孩,还出手打女孩的妈妈,最后以女孩的妈妈袭警罪,把她们带进了派出所,过后的事就不知道了,民警叫XX。”

事发后,临潼公安分局督察、治安等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经查,@叫熊的傻子 真实姓名为高某,是临潼公安分局斜口派出所辖区某宾馆前台登记人员,因未落实实名登记制,被派出所行政处罚,故而怀恨在心,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民警。

文章配图

高某发的不实微博。网页截图

上述通报称,在查明事实后,临潼公安分局按照《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呈请西安市公安局批准后,对高某实施了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可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11月25日下午,@叫熊的傻子 还曾发布微博称,“网上对警察微博并不是我自己发的,现在我已在派出所接受调查。”

11月30日下午,@叫熊的傻子 再次发微博称,想要注销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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