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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亚诈骗案无辜受害债权人声明

由云南省昆明市二级政府筹建成立和监管,并由政府相关部门背书的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推出的资金受托业务(日金宝),骗取全国22万人,430亿元血汗钱,造成全国22万家庭倾家荡产,生活极端贫困,且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各地债权人急盼政府及公检法体恤民情,云昆政府应依法回避涉案其中的泛亚案,由中央派出工作组立即着手查处泛亚事件,尽快归还债权人本息,还公道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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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简称:泛亚)有意圈钱,遍布28省(市),22万多资金受托人账户,430多亿受托资金被诈骗洗劫! 资金受托者(债权人或资金出借人)向云昆政府及处置泛亚事件的公检法发出严正声明:坚决不接受资金受托者是非吸非集之类案件的“参与人”身份之胡乱定性,合法本息不受法律保护的枉法宣判。寻求落实依宪保护受害人合法本息,依法公开公正处置泛亚事件,公民合法财产及人身自由等基本权利必须得到宪法保护,依法要求应当承担组建成立并监管泛亚责任的云南昆明两级政府,及与泛亚有战略合作关系并从中受益的银行、央视、新华网等单位,承担因政府及公检法追缴500融资人及诈骗犯罪团伙之资金不足部分的连带赔偿经济责任。

经一年多收集的证据资料,证实泛亚有色是云南昆明政府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的二级机构之事业单位,其行为是代表云南昆明政府行为,并且,云南昆明政府是主要受益者。

根据谁受益,谁担责的原则,还本付息的主体本应是泛亚有色,现因泛亚有色人囚楼空,所以云南昆明市政府自然成为还本付息主体。

由此,资金受托人理清了:

1、单九良等人犯什么罪,受什么惩罚,与资金受托人无关,是云南昆明政府应当承担追究之责任,这些犯罪嫌疑人是云昆政府启用的!

2、单位和个人,在泛亚有色拿走的钱,追不追缴回来,与资金受托人无关,追缴不力和追缴不足应当由云南昆明政府承担连带赔偿损失的责任!融资单位和个人借走的钱,通过的是云南昆明政府成立并监管的泛亚平台借出去的,而不是资金受托人。

3、什么“参与”非吸非集的定性和宣判,资金受托人坚决不接受。依据是云南省级政府、昆明市级政府不是非法政府,国务院且不说,因国务院XXX参事虽出场。但代表不了国务院。政府金融创新改革失败,政府成立并监管下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开违法经营四年多,造成的违法后果,无辜受害老百姓决不买单!

4、合法本息必须依法得到保护!非法债务及一切非法所得必须依法追缴!本息不回,维权不止!受害人决不放弃对责任者及胡审枉判者的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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