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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治污“调度令”:把时间截止到年底或有交差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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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河北省下达了1号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令,提出对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及定州、辛集市的重点行业和燃煤锅炉实施生产调控措施。调控的关键词基本就是采暖季的错峰停产。

11月17日,河北省又发出大气污染防治2号调度令,决定对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目标任务进度滞后、近期污染严重的城市实施重点调度。针对6个城市的问题,实施不同的调度措施,要求强化扬尘面源、劣质散煤、企业排污、县域污染以及油品车辆监管。

无独有偶,在河北的调度令下发之后,山西运城等地同样以调度令的形式强力治污。

按照专家的说法,以政府文件出现的调度令,平时非常少见,常在救灾等特殊情况下使用。治污用上调度令这一“非常手段”,确实是史无前例,地方治理大气污染决心之大、手段之严厉显而易见。这样的“非常手段”让人不由得点赞。

然而,这非常手段一出现,也遭到了非议和质疑。有人说,为了治污这么不计成本,有点小题大做;也有人问,政府让企业停产,有法律依据吗?企业因此蒙受的损失,谁来补偿?

相信质疑者中,不乏平素对空气质量敏感的人,但一遇非常举措,惯性思维就跳出来——GDP至上的老思想,让他们担心经济受损;自我为先的小私心,让他们担心生活不便。

笔者认为,这样的思维模式必须摒弃。长期以来,不少地方以牺牲资源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发展方式,使得经济总量增长、人们的财富增加,但日益严重的污染也让我们失去了美好的生活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健康损害。发展的目标,是让国家更富强、百姓生活更美好。如果走不可持续发展的路子,换来的只能是不再秀美的山河、不再健康的身体,这样的发展谁愿意要?

最近一段时间,受天气条件及采暖等因素的影响,北方尤其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污染天气频袭。经过多年治理,虽然污染强度已经有所下降,但灰霾依然是心肺之患。百姓盼蓝天的心情愈发强烈,对政府铁腕治污的期待前所未有。“大气十条”年度考核在即,各地做得如何,不仅关乎环境质量,也关乎政府的公信力。从这个角度说,治理污染,只要依法合规,没有什么手段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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