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这个日子注定要在共和国法治史上留下一个沉重的注脚——聂树斌及其家人终于等来了无罪判决。这一天,他们等了22年,而本报开始关注这个案子也已经过去了整整11年。

2016年12月02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聂树斌被改判无罪,聂母乘高铁从沈阳赶回石家庄,在火车站接受媒体采访。 视觉中国 图
正如许多法律人、媒体人所说,聂树斌案是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标杆意义的重大事件。其标杆意义之一,就在于该案获得了社会公众和司法机关的高度关注。
从王书金供述自己是真凶的那一刻起,这个案件就被置于放大镜下,新闻媒体持续追踪报道,专家学者反复研讨论证,司法机关更是直面这个“硬骨头”。无论是审判机关异地复查、召开案件听证会,还是检察机关同步监督、提出检察意见,始终以严谨审慎、公开公正、有错必纠的态度办理案件,彰显了司法公信力。正如法谚所云,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
聂树斌案的标杆意义之二,在于该案深刻反映了我国法治进程的艰难坎坷。
该案发生在上世纪90年代,受当时执法理念、执法条件、执法水平所限,该案存在着不少程序瑕疵和不规范做法,甚至有许多“不合常理”的地方。对于这一点,我们无需讳言。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如何才能避免今后再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呢?只有认真吸取聂树斌案的惨痛教训,强化人权保障理念,强化程序公正理念,强化证据裁判理念,加强各职能部门互相制约,才能尽可能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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