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2月2日公开宣判一起特大跨国制贩毒案,9人被判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雷明华(香港居民)、卡洛斯(墨西哥籍)、李俊辉(香港居民)、文鸿彪(香港居民)等人为牟取暴利,分工合作在湖南省桂阳县大肆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被告人张军、刘文家、徐成英、张云保在雷明华诱惑下,参与制毒团伙,协助制造毒品,所制造的毒品纯度高,数量巨大,并且已有近100千克甲基苯丙胺流入社会,给社会造成了极大危害。被告人庄建国协助雷明华运输毒品,危害社会。

9名被告人在宣判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雷明华运输、制造甲基苯丙胺成品约260千克及半成品157.45千克、咖啡因254千克,其行为构成运输、制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雷明华负责提供制毒场地、制毒原料及设备的运输,毒品样品、成品的运出及纠集被告人张军、刘文家、徐成英、张云保并安排以上制毒人员任务,接送制毒人员,在运输、制造毒品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被告人卡洛斯精通制毒技术,为牟取非法利益3次到位于湖南省桂阳县的制毒工厂,制造甲基苯丙胺成品约260千克及半成品157.45千克、咖啡因254千克,其行为构成制造毒品罪。在共同犯罪中,卡洛斯作为制毒技师,直接制造毒品,起主要作用,系主犯。
法院认为,其余被告人李俊辉、张军、文鸿彪因参与制造或运输毒品等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刘文家、徐成英、张云保犯制造毒品罪,被告人庄建国犯运输毒品罪,均系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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