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一个极度愤怒的消息,是某奶奶因为媳妇生的是女儿,而自己要的是儿子,就把这个孙女给踩死了,极端的愤怒。和老婆说起这事,老婆也很愤怒,说这个老女人是脑残的,这么重男轻女,难道不知道自己也是一个女人吗。女人自己都这么重男轻女,这真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呀。
老婆又说,这事好像在广东好几个地方比较常见,就是那些严重的重男轻女的地方。具体地方我不说了,知道的心中有数,不知道也不要以为我是造谣。某个关系很转弯的亲戚就是这个地方的,她说,有些地方只要男的,不要女的,生出女的,第一个可能还要,第二个看情况,第三个的话不是送人,就可能把生出来的孩子直接掐死,或者扔到厕所里直接淹死。
真是没人性。这个亲戚也说过,自己那一家子也做过这种事情,其中有个弟弟生了5个女儿,只留下两个,还有一个送人了,另外两个刚出生就死了。因为这种重男轻女的思想,那里的女的是十分十分的没地位,而且嫁人之后,也是会想尽办法为娘家考虑。也就是说,这种极端无语的文化风俗习惯之下,这些女的都是被洗脑了的。
被洗脑的人,天生就觉得自己女人是没地位的,这是何等的一种悲哀。
这些女的嫁到本地,一代代相传下来,去了外地,就可能和外地风俗冲突,也可能会被男方那边要求离婚。因为这些女的实在太无语了。
说起这淹死小孩的事情,我记得我读书时候,曾经在厕所离看到一个很模糊的婴儿的样子,还有血,淹死在大粪里。那时候不知道是什么,为什么,直到长大后才明白怎么回事。那是刚出生的孩子。
这里说的是事实,并不代表要进行地域性质的攻击。想说的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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