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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中院回应“记者在法院采访被打”:已成立调查组

今日(12月6日)下午,就“河南都市频道记者在鹿邑县法院采访遭殴打”一事,鹿邑县法院上级部门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称,已责成涉事法院“迅速查明情况”,同时,当地已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

新京报此前报道,昨日,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记者翟某在鹿邑县法院采访过程中,遭到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殴打,抢夺并摔坏摄像机。翟某告诉新京报记者,鹿邑县法院尚未就此事道歉,也未赔偿损坏的摄像机。

今日下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此事称,已责成鹿邑县法院“正确面对媒体监督,迅速查明情况,依法依纪作出处理”。周口中院同时表示,鹿邑县委政法委纪工委已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并将监督鹿邑县人民法院对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如有错误,尽快依法纠正”。

延伸 ・ 回顾

记者采访遭法院工作人员打砸抢 打人者:领导授意

前几天,都市频道接到周口鹿邑闫先生的热线,闫先生称:三年前,自家养的藏獒咬伤了邻村的老太太。老太太将闫先生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定闫先生赔偿老太太32000余元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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