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忆自己在中国打过的大约30份工,我在公司里大多是骨干,我不在岗的时候,那个部门的运营会出问题,我离职以后,我估计老板也招不到同等的能顶替我的工人。
我在美国打过12份工,另外还有几个只上了一天或两天班的工作不计,另有两份不领工资的义工干了一两个月,也不计。 在我打的这12份工里,我也都是在那个小组或部门里的骨干,我离职之后,那个部门的运营会出一些问题,并且我能想象我离职后新招的工人起不了和我等同的作用。
总的来说,我在美国的这12份工中起的不可替代作用比中国的那30份工明显的多。90年代中国的民工大都很能干,我在大多数情况下比他们稍微优秀一些,但不很突出,我离职之后,老板新招的民工虽然可能不如我,但大多也会比较能干。
我在美国打的这12份工,难以替代的状况就比较明显了,因为在美国几乎没有中国90年代的那种能干的民工。
不过无论是我在中国打的30份工,还是在美国打的12份工,老板们一般都对我很无视,甚至当我是狗屎。老板们都认为我离职了就再招一个,或者再招两三个顶替我就可以了,认为我是可有可无的,没有我地球一样转。
我的工作做的好,一般只有我自己知道,有时一些和我相同岗位的同事也会注意到。
就好比你的枪法好,你的同伴一般会注意到,但上面的领导,就不把你当回事了,但仅此而已。
对我在中美打过的这42份工,我本可以逐个细说为什么我在那个公司那个岗位的作用难以被替代。
不过,对自己的雇主和同事评头品足,并且暴露大量的和工作相关的细节,政治就不正确了。 并且说的细了也确实会暴露那些企业和人员的隐私,有违江湖道德。
不妨挑一个比较近的简略说说吧,2014年底我在一个华人开的日餐厅当洗碗工两周,然后就离职了。
那个老板后来一直在招人试图顶替我的洗碗工的岗位,但后来我的同事打电话告诉我,很久都没办法招到能干的人,大多数干了半天一天或几天就辞职,虽然也有做的稍微久的,但都做的远不如我。
这只是在餐馆里洗碗,这么简单的事情,不幸的是,这么简单的岗位,也招不到能替代我的人。
也许在中国招一个能干的餐馆洗碗工会比在美国容易的多。 不过我看现在的中国人都整天低头捏手机,实在不像能干活的样子。 现在想在中国招到一个能干的民工,也很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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